关于开展2021年度第一批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08日

关于开展2021年度第批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1年第一批上海市服务业引导资金申报工作已开始,请符合相关条件且有意愿申报的单位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18〕5号)和《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0-2021年)》的规定和要求,完成项目申报。
   请项目单位将填写好的项目申请表、基本信息表及其他所需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于219日前报送至长宁区长宁路599号1122室,并将项目电子版申请材料发送至邮箱:yangyf2@shcn.gov.cn

联系人:杨老师 22051168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18〕5号)

《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0-2021年)》

服务业资金项目基本信息表

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引导资金项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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