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下半年长宁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8年10月18日

为引导和鼓励全区加大节能工作推进力度,依据《长宁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府办﹝2017﹞82号),经项目单位申请、项目管理部门初审、区节能办委托第三方机构复审以及项目审核小组审议,拟对2018年下半年两个申报项目给予支持,现予以公示。

2018年下半年长宁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

序号

申报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1

上海上影影视文化交流有限公司(上海银星皇冠假日酒店)

6吨CB锅炉低氮排放改造项目

清洁能源利用

2

长宁区仙霞新村街道办事处

上海市第二批低碳社区试点创建项目

社区节能减排

公示时间为2018年10月18日至2018年10月24日,公示电话:021-22051185,传真:021-22051166,电子邮箱:taoli@vip.shcn.gov.cn。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2018年下半年长宁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存在异议,都可以书面提出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长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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