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解答】改革决定取消的资质的换证及延续专题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4日

1、哪些企业需要申请证书换领?

答: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关于本市建设工程企业证书换领和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建建管〔2024〕19号)要求,持有下列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本市企业,可申请换领相应专业资质证书。

1、工程勘察设计丙级、丁级资质可换领相同专业乙级资质证书。

2、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可换领相同专业二级资质证书。

3、有关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按《已取消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对照表》可选择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

4、涉及换领部批二级或乙级资质证书的,需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申请。

2、企业应在何时申请换证?

1、企业持有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必须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尽早申请证书换领,逾期不再办理,资质证书自动作废。

2、企业持有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12月31日后届满的,必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尽早申请证书换领,逾期不再办理,上述所列待换领资质自动作废。

3、企业申请证书换领的途径?

答:企业可使用法人一证通登录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官网(zjw.sh.gov.cn),通过“企业类办事”栏目——本市企业资质申请——选择相应资质类别——资质事项新申请——发起资质换证。

本次证书换领为“简单换证”,换证企业核对资质数量、等级后即可一键换领相应专业资质证书,即时办结。如遇相关问题,可拨打962683热线电话咨询,或前往市、区受理服务单位窗口咨询。

4、企业应在何时申请资质延续?

答:通过换领取得的资质有效期为2024年12月31日,企业应在换领资质有效期届满前,及时申请资质延续。

1、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企业须同时延续证书上所有资质,延续通过后换发5年有效期的资质证书。

2、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12月31日后届满的,企业可单独延续换领资质,延续通过后按原资质证书有效期核发证书。

5、企业换证后申请资质延续的要求?

答:本市将按《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23〕573号)规定有关延续要求进行审批:

1、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延续的,企业净资产、技术负责人、技术装备、厂房等须满足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注册人员和职称人员须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2、企业申请其它资质延续的,应按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及资质标准向具有资质审批权限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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