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楼宇(园区)业主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21日
各位楼宇(园区)业主:
疫情防范,我们始终在一起。
当前,在防控疫情蔓延的关键时刻,更需要大家勠力同心,共克时艰。
在此,我们希望得到您的支持,配合做好如下事宜:
一、严格落实上海市政府关于延迟本市企业复工紧急通知的要求,本市区域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二、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督促入驻企业扫码登记本单位职工的基本信息,并督促来沪、返沪的职工,扫码进行个人信息登记备案。对重点地区的返沪人员要求其严格执行隔离要求,在隔离期满无异常情况方可到岗工作。
三、加强公共区域清洁消毒工作,严格按照市疾控部门明确的办公楼宇等消毒技术要点,做好大堂、楼道、电梯、空调、公用卫生间等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的清洁消毒工作。按照市疾控部门关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原则上应暂停使用。
四、加大疫情宣传防控力度,在楼宇(园区)出入口、公告栏、洗手间、电梯间等区域醒目位置宣传疫情防控政策等措施。配备体温检测仪器,对进入的人员一律开展体温检测,发现体温异常的必须立即离开。
五、结合入驻单位实际情况,积极引导入驻单位制定错峰上下班方案;楼宇内设置食堂的,积极创造条件提倡不集中用餐、错时用餐等措施。尽量减少人员集聚引发的疫情传播隐患。
长宁区投资促进办公室
(长宁区金融服务办公室)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