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举行住宅小区装修活动物业全过程管理试点工作全员培训会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06日


长宁区举行住宅小区装修活动物业全过程管理试点工作全员培训会。

培训会上,区房管局物业管理中心解读了住宅装修违规行为及物业企业相关管理职责;区城管执法局针对住宅小区装修活动物业全过程管理工作流程及具体要求进行详细讲解。

物业管理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也是城市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随着城管普法宣传力度的加大,广大居民学法用法的意识增强,在住宅装修方面的违法行为已逐步减少。然而,从城管执法人员日常办理的投诉案件情况来看,如违规装修、破坏房屋承重结构、违法搭建等涉及小区物业管理领域问题仍然较为突出。

做好物业管理工作,不仅靠物业企业自身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也需要管理部门、执法部门和物业企业齐心协力、综合施策。

于是,2023年11月,在前期深入排摸的基础上,长宁区城管执法局会同区房管局、新长宁集团决定在全区65个“一体化管理”小区启动住宅小区装修活动物业全过程管理试点工作,并制定了《关于本区住宅小区装修活动物业全过程管理试点工作方案》。

“入场登记表”“违法行为报告单”谁来填?怎么填写?“住宅小区装修活动门卫核查情况记录表”需要核查哪些具体内容……培训会上,来自试点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的队员、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和居委会工作人员认真聆听讲解、做好笔记,学习和掌握本次试点工作的基本内容和具体要求。

随着该项试点工作的全面启动,作为核心力量,物业企业要切实加强装修活动全过程管理,及时发现、劝止物业管理中的违规行为,对劝止无效的,要及时报告城管执法人员,将小区装修活动物业全过程管理要求落实执行到位。

于城管执法者来说,要积极履行好城管执法部门宣传、管理、执法等职责,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持续开展普法宣传;继续推进“线上+线下”城管社区工作室运作模式,对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加强监管检查;落实好与物业企业的衔接,严格落实对小区物业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与此同时,此次参与试点的街镇也要加强物业管理统筹协调,配合加强试点工作指导,参与试点方案研究完善,推进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共治,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水平,提高居民的感受度、满意度。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