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管执法局外聘法律顾问选聘预公告及相关附件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29日

长宁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外聘法律顾问选聘预公告

根据国家、上海市和本区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要求,为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本单位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外聘法律顾问。因本单位法律顾问合同未到期,现将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1家律师事务所

二、选聘条件

法学专家、专职执业律师担任本单位外聘法律顾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法学专家具有有关专业副高以上职称,在行政法学(城市管理领域优先)等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且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

4.专职执业律师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在行政法学、(城市管理领域优先)等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且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处分、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5.未在3个以上的党政机关担任外聘法律顾问。

6.熟悉长宁区情和致力于长宁发展。工作能力强,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和较丰富的法律服务工作经验,有较强的协调能力与解决问题能力。

(二)优先条件

1.曾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长江学者”“全国优秀律师”“东方大律师”“上海市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者优先;

2.专业领域为行政法、经济法、政治经济学,熟悉行政执法、规划建设、房地产、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以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者优先。

三、工作职责

(一)提供日常法律咨询;

(二)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提供法律意见;

(三)参与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民事诉讼、仲裁案件,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办理等法律事务;

(四)参与化解群体性矛盾纠纷,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五)参与起草、审核各类合同,提供专业且具有参考价值的书面法律意见,参与起草有关合同示范文本;

(六)参与重大合作项目洽谈、重大疑难复杂法律事务的办理;

(七)可以按要求列席相关办公会议,或者参加有关专题会议,提供法律意见;

(八)本单位指派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选聘组织

本单位外聘法律顾问选聘小组,由局分管法制工作分管领导、案审科、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个人报名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1.个人报名

(1)请在本页面下载《外聘法律顾问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请填写《报名表》,由本人签名,并附相关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报名表》以及前述材料均需提供扫描件的PDF版。

(3)请在报名期限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luxw@shcn.gov.cn,邮件名称为姓名+单位。

2.单位推荐

(1)由推荐单位负责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公章。同时附被推荐人的相关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报名表》以及前述材料均需提供扫描件的PDF版。

(2)请在报名期限内将报名材料发送电子邮箱:luxw@shcn.gov.cn,邮件名称为姓名+单位。

(三)资格审查与评审

选聘小组按照公平公正、择优选聘原则,对提交申请表的候选人员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品行作风等作出综合评审,提出建议聘任人选,报本单位领导批准后,确定聘任的人选,并于30日内向区司法局进行备案。

(四)签约并颁发聘书

本单位与外聘法律顾问签订聘任合同,并颁发聘书。

政策及报名咨询电话:62756608

附件:区城管执法局外聘法律顾问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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