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全力推动长宁区财会监督工作落细落实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0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工作要求,长宁区将财会监督工作纳入全区重点督查事项,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全力推进2024年财会监督工作任务落细落实。

1.制度先行,抓早抓实开新局。研究形成《长宁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长宁区财会监督工作跨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召集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长宁区财会监督工作要点及工作计划,及时印发下达至各预算单位及企业(集团),确保财会监督工作有序开展。

2.贯彻落实,立足长宁创特色。紧紧围绕市财政财会监督工作要点,2024年长宁区财会监督工作体现长宁特色。一是构建“大监督”格局。征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主要部门2024年财会监督计划,将国资委对区属企业(集团)监督、区属企业(集团)对下属二级、三级企业内审监督、区投促办对地方金融组织监督、区教育局和区卫健委对下属事业单位决算和财务报告审计等纳入财会监督工作要点;二是专项监督与日常监督相结合。聚焦重点领域,将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深化政府购买服务等工作纳入专项监督。同时,紧紧围绕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筑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抓实日常,突出重点,形成闭环,持续加强专项监督与常态化监督工作相结合三是形成财会监督重点工作目标清单。明确长宁区2024年监督重点工作计划三大类25项目标任务,明确监督检查实施部门、监督检查内容、监督检查对象以及实施时间,进一步细化落实财会监督全年工作目标任务。

3.高效协同,凝聚共识齐合力。一是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成员单位结合各自业务领域和责任分工,分域监督,同频共振,通力协同,充分发挥监督互补优势。同时,各成员单位主动作为,进一步将财会监督宣传培训、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充分发挥部门职责。充分发挥部门对下属行政事业单位的监管以及区属企业(集团)对下属子公司的监管;三是充分调动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等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逐步建立健全统筹协作、信息沟通、线索移送、协同监督、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实现更高效的贯通协同。

4.成果运用,提质增效重应用。通过目标制定、统筹推进、跟踪管理、成果运用等措施实现财会监督全过程、闭环式管理,并将财会监督结果与预算管理、财政管理相结合,提升长宁区财会监督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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