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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5日

2023年,区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严格履行政府赋予的行政职能,把依法行政同政务公开、规范服务、政策落实相结合,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促进了民政系统事业的发展。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注重组织引领,明确法治建设的“风向标”

1.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与文明行业创建、政风行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基层治理创新和能力建设等工作相结合,优化法治建设工作相关制度,督促科室、事业单位加强对法治建设的贯彻落实。

2.科学谋划部署。制定《法治民政建设工作要点》,将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局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常规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坚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中的各类问题,尤其是对居委会换届选举、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和疫情防控等领域涉法涉访涉诉的重大问题做到了及时解决;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做到了定期研究,从而提升依法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3、严格工作考核。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将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局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调动全局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各项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有力推动了民政工作各项任务有效完成。

(二)注重机制优化,当法治建设的“排头兵”

1.严格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深入推进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实“应保尽保”兜好底,深化“政策找人”促机制,建齐上下联动、条块联动,形成“边缘人群清单”,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今年上海正式实行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加强和创新婚姻登记服务管理,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打造“数字民政”平台,搭建“数字民政”总屏及养老服务子屏、社会组织管理子屏、政务微信移动端及智能语音回访系统,汇总社会救助、基层治理等信息平台数据,实现长宁民政的数据统筹、数据汇聚共享。将政务微信作为移动终端,实现管理过程中将任务指派到街道、社区的信息获取采集、流转分发、上传下达等功能,进一步推进信息化技术在民政领域的创新应用。依托“数字民政”平台,打造养老监管轻应用,打通养老服务监管“最后一公里”。强化数字底座,汇集适老化改造、老年人综合津贴、养老服务补贴、银发无忧、老伙伴计划、长者助餐、养老顾问等多个社区、居家、机构养老项目及活动数据,结合区级考核评分等信息进行数据梳理分析研判。借助“云监管”社区全链条应用管理,实现综合监管全程网上办理、在线审批、一站式协作和多部门联合治理等多功能数字化管理。进一步划小管理网格,提升居委会管理精细度,依程序撤销荣华、天支2个居委会,新设古北荣华第一居委会、虹开发居委会等6个居委会,对仙逸等13个居委会规模进行调整。

2.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依据《长宁区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审核,制定发布4项2023年度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截至目前共计审核决策项目240项。

3.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及日常监督,做到了“有件必审、有审必严”,从而使规范性文件数量得到有效控制。2023年共审核文件71件,清理规范性文件1件,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和纠正报告率均达到100%。

4.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始终把法律顾问作为加强民政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聘请了专职法律顾问,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对外签订合同、召开听证会、行政复议等行为前,把好法律关口,从源头上防范各类风险,确保各项行政行为依据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2023年法律顾问开展了各类培训、民政政策咨询、信访案件分析等20余次,审核合同、文件等共计400余件。

5.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完善《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全年,共制发公文类信息 63条,通过各类平台依法、及时、规范主动公开62条,依申请公开1条为过程性文件,公文主动公开比率达98%。非公文信息公开发布196条。

(三)注重队伍建设,做法治精神的“传播者”

1.以专业建设法治队伍。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每年把法治教育内容纳入新进工作人员初任培训、在职培训和中青年干部进修的必训课题。紧紧围绕养老、社会救助等民生的热点难点及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开展民政常用法律法规、百万长者智能技术应用能力提升、社区救助顾问、未成年人保护个案专题讨论等多种形式的法治培训,打造出适应时代要求的民政法治队伍。

2.以精准增强普法效果。根据《长宁区民政局“八五”普法规划(2021-2025年)》计划安排,继续推进落实“八五”普法工作。结合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国家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宣传周、国际禁毒日、安全生产月以及其他重要时间节点,创新普法服务形式,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打造民政法治文化亮点,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切实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四)注重监督质效,强化法治建设的“执行力”

1.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长宁区民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长宁区民政局关于依法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办法》,配齐配强执法装备、执法力量和法治审核人员,大幅度提升执法水平。参加市区两级执法案卷评审,针对问题落实整改。目前,局行政执法人员共计19名,其中法治审核人员3名。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委、消防支队等部门共同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监管,随机抽取18家养老机构和4家婚介机构开展管理服务行为和安全检查,推进婚介机构日常管理规范化和养老服务机构日常质量监测工作。强化社会组织年检监督整改力度,对59家年检基本合格、不合格和53家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继续推进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组织开展37家参评社会组织实地评估,推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行动,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今年我局共有1人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了“行政执法证”,选派2位同志参加全区执法人员法律实务考试,民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全年未发生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未发生被上级行政机关变更和撤销行政决定案件。

2.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和应诉。完善复议应诉工作规程,规范答复(答辩)文书及举证材料,建立分工明确、运转流畅、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规范负责人要带头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出庭应诉机制。完善复议应诉案件统计报告制度,及时将相关情况和文书报法制科备案。加强复议应诉能力建设,保障复议应诉工作开展所必须的经费、装备和其他必要的工作条件。今年以来,复议、应诉工作平稳推进,收到行政诉讼2起,1起驳回,1起撤诉,均未至开庭阶段。

3.强化行政权力制约与监督。改进作风,压实党组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严格落实“党组牵头主抓、党组书记靠前指挥、班子成员守土有责、纪委全程监督”制度。推进行政监管规范化,突出内部行政层级监督。为防止行政不作为、滥作为,局党组与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签订《党风政风行风建设责任书》等相关责任书,通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显著提高了行政监管效能。全年,局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做到了研究问题先学法,决策问题遵循法,解决问题依据法,言论行动符合法。

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严格贯彻落实“三规划一纲要”要求,有效落实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认真开展上海法治建设“三个规划”自查。接受区委依法治区办法治督察,按照整改意见严格落实整改,提高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能力,深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向基层延伸,在相关课题研究中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民政法治建设领域的理解和贯彻落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全面准确,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围绕养老、社会救助等民生的热点难点及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开展民政常用法律法规、百万长者智能技术应用能力提升、社区救助顾问、未成年人保护个案专题讨论等多种形式的法治培训,强化法治意识,提升法治能力,推动民政法治建设提质增效、全面发展。局党委中心组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党内法规为主题,组织开展专题学习4次。对2件涉及民生领域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件,按规定开展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全年未收到检察建议和司法建议。受理信访总量61件,热线工单399件,办结率均为100%。收到民事诉讼(涉遗产管理人)4起,1起撤诉,1起并案,2起判决我局担任遗产管理人。6月15日参加了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全面落实本单位“八五”普法工作,发布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班子成员严格遵纪守法,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三、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虽然在推动民政法治化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

(一)学思践悟不足。法治知识掌握广度不够,特别是对民政业务外的法律法规钻研学习还不够深入,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效果还有待提升。

(二)制度执行不够。对法规政策与日常学习任务落实结合不够紧密,重点不够突出,部分法规政策、办事流程和便民指南等公开不够及时。

(三)宣传引导不深。普法宣传创新形式不够多样,分层次培训还不够经常,对法规政策解读学习不深不细。

四、下步打算

今后,民政系统将坚持问题导向,以提升民政法治化水平为主线,以强化依法行政为关键,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推动民政法治建设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通过全面深化“十四五”时期民政法治建设,实现民政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民政依法行政水平更加提升,民政普法更加扎实有效,民政法治保障更加健全,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民政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为全面推进长宁高质量发展“四力四城”作出新的贡献。

(一)加强综合监管,推动依法行政。开展经常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通过监督检查推动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开展。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全面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保证文件的严肃性。

(二)完善审批制度,提高行政效能。按照合法合理、精简效能、权责统一、公开透明、监督制衡等原则,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对审批事项的标准、条件、责任、权限、时限等作进一步规范,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以数字化改革引领民政法治建设。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定期培训制度,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法律法规,有效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四)加大普法力度,营造法治氛围。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加大对民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力度,围绕民生难点、热点问题,进一步突出群众关心的民政工作,以现场咨询、现场解答等互动形式,强化民政普法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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