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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关于继续暂停办理业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05日

重要公告

根据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最新发布的消息,自4月6日起长宁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金钟路631弄2号一楼)继续暂停各项业务办理。恢复时间敬请关注官方通知。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长宁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

2022年4月5日

温馨提示 :防疫情,进入婚姻登记机关必扫“场所码”

4月5日起,上海将推行“场所码”、“健康核验一体机”(又称“数字哨兵”)扫码通行措施。

进入我单位的办事人员应当通过“随申办”移动端(APP、小程序)以及微信、支付宝的“扫一扫”功能扫描“长宁婚登场所码”进行核验。

若我单位发现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则拒绝该人员进入,并在第一时间向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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