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召开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8日

9月27日下午,长宁区召开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岑福康同志参加会议并讲话。各相关整改工作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会上,重点介绍了长宁区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相关工作安排,各相关单位就落实好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整改工作进行了交流。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岑福康同志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整改工作责任感、使命感。要从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高度,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整改的重要意义,把整改工作作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长宁的重要抓手,做到整改工作态度坚决、措施有力、行动迅速。二是提升整改实效,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实按时到位。在整改过程中,各部门、街镇和单位要逐项整改,逐个销号,逐级从严把关。整改工作要抓部署、抓协调、抓督办,强化闭环管理,确保整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到位。三是注重举一反三,推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常态长效。要认真对照整改问题清单,寻找自身工作不足,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结合,与贯彻落实全国、市级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相结合,打造长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色亮点,以高品质环境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为长宁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而努力奋斗。

接下来,长宁区将继续扎实推进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将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见效,并以此为契机,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更高标准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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