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查办案件获选上海市2022年度行政执法“十大案例” 发布时间:2023-04-27

由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的上海市2022年度行政执法“十大案例”评选于近日公布结果,长宁区市场监管局查办的《某医疗设备公司商业混淆案》获选。


据了解,2022年度行政执法“十大案例”和“指导案例”征评活动在各区人民政府、各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大力支持下,经推荐征集、初步评审、专家复审和公众投票等程序,评选产生了本市2022年度行政执法“十大案例”,以及90件本市2022年度行政执法“指导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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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医疗设备公司商业混淆案》- 


执法主体: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推荐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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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20年2月起,当事人从境外渠道自行进口B品牌过滤器共计6990个。为获取竞争优势,使客户产生混淆,当事人采取了复合性混淆行为,使客户误认为其经销的过滤器货源及售后服务单位均为B品牌的国内注册人、代理人XX公司。至案发,当事人共计销售涉案产品6986个,违法经营额421.9592万元。


处理结果


(一)执法程序。长宁区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2月18日立案调查,因案情复杂于2021年5月6日申请延期30天,后于2021年6月8日再次延期,2022年1月27日对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


(二)处罚决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没收当事人库存的B品牌、型号为U的透析液过滤器共计4个,并处罚款人民币253.1755万元。当事人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案件评析


本案特点鲜明,有别于常见的商业混淆案件。


首先,本案的混淆行为并非单纯地引起商业标识混淆,而是通过复合手段引起商品的附加属性即货源和售后服务的混淆。


其次,本案的混淆行为并非发生于某一特定环节,而是从商品报关前一直延伸到临床使用终端的长程、动态的混淆过程。为完善取证、准确定性,办案人员对进口医疗设备的报关、贴标、销售和使用进行了多层次、全链条的调查,并结合竞争优势调查、违法特征剖析、市场替代分析,从多个方面加以详细阐述。


对今后适用混淆行为兜底条款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作为本市复合混淆第一案,为查处同类案件积累了宝贵经验。该案被评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十佳案例及十佳行政处罚决定书荣誉,并被中国质量新闻网、新浪财经等媒体报道。



资料来自于长宁区市场监管局

撰稿:毛奕云

编辑:李冰倩

责编:李晶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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