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再获市级荣誉 发布时间:2025-06-04

日前,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授予20家单位“上海市残疾人之家”荣誉称号,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获此殊荣。


秉持着为残疾人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援助服务的美好初衷,长宁在全区范围内建立起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主体、志愿律师为骨干的残疾人法律援助网络。


自2013年起,区法律援助中心与区残联建立起合作机制,共同探索法援助残工作新模式,依托区残联,调整、充实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使法律援助的触角延伸到基层一线。




在摸索中,长宁逐步完善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不少法律援助律师常年担任区残联的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重大涉法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对具有普遍性的赡养、抚养、退休金、抚恤金、人身伤害、婚姻家庭等涉残案件提供法律意见。


“近两年,已办理20件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为600余名残疾人朋友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区法律援助中心王浩瀚介绍,为切实提高残疾人便民服务水平,中心已为4名残疾人提供律师上门服务,送上法治温暖。


不仅如此,区法律援助中心还对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加快审批速度,开辟了绿色通道,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残疾人提供“一站式”服务,让残疾人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法律服务;同时,充分利用“12348”法律服务热线,使广大残疾人足不出户就能得到法律咨询、解答和指引。


为不断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全国助残日”等重大节日,深入社区开展宣传,广泛宣传残疾人法律法规及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目前,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开展300余次“送法进残联活动”,“零距离”为残疾人开展普法讲座并解答法律问题。



图片来源于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

撰稿:闫   漫

编辑:竺嘉茹

责编:颜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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