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5-08-28 信息来源:上海长宁
8月28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戴骅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并分组审议了区监察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长宁区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长宁区2024年财政决算及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长宁区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区政府关于区为民办实事项目2025年上半年进展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上海市黄浦江苏州河滨水公共空间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无废城市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以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审查和批准了长宁区2024年财政决算;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市委和区委近期重要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做好三季度和下半年工作的重点。深入开展好“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专题调研,广泛吸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为长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会议强调,要持续深化下阶段各项工作推进。深刻把握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规律特点,积极探索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方式。加强监督调研,做好充分准备,确保各项议题审议质量。进一步加强人大宣传信息工作,对标对表市人大“讲好故事、展现风采”宣传阵地建设行动,积极打造好展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长宁窗口。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嘉禾、潘敏、顾耀军、赵剑峰、金可可及委员共25人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沈永兵,副区长马士威,区检察院检察长李剑军,区法院负责人,常委会各街道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区政府办公室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新泾镇人大主席和部分区十七届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资料来源于区人大
摄影:孔建宏
编辑:孔建宏、陈 莎
责编:高 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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