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优质法律资源进社区,他们办实事的细节感拉满 发布时间:2025-11-24 信息来源:上海长宁
办一件实事,暖一片人心。近日,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法援三十载·新规启新程”系列宣传活动走进区残联,输送优质的法律资源下沉到社区,“零距离”地解答残疾人的法律咨询。
主动对接残疾人法律服务需求,聚焦热点问题,法援律师胡雯秋结合近期发生的典型案例,就残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有效维权进行讲解,同时提醒残疾人士不仅要遵守交通规则,也要学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法援律师还重点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并表示,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体现城市温情的重要细节,让无障碍成为美好生活的标配,需要社会各界积极行动,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
无碍更有爱。现在,区法律援助中心已建成无障碍出入口、无障碍绿色通道、无障碍楼梯等无障碍通行设施以及低位导诉台、低位服务窗口、低位自助服务设备等无障碍服务设施。
多做一步更暖心。为进一步加强无障碍信息交流,区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区残联积极推进手语服务建设,并开展手语培训活动,协助工作人员与听障人士进行简单沟通交流。
“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预约专业人士到区法律援助中心辅助沟通服务,这项贴心的服务深受听障人士的欢迎。”区残联工作人员表示,如若是确需残疾人士线下办理的事项,区法律援助中心便会开通残疾人预约绿色通道,由专人经绿色通道引导至绿色窗口即时办理或提供全程“一对一”帮办服务。不仅如此,若其不能到现场办理,工作人员也会提供上门的法律服务。
为更好地维护残疾人士的合法权益,区法律援助中心和区残联通过积极互动合作,将把专业的志愿服务精准地输送到需要帮助的残疾人身边,共同破解残疾人法律援助“最后一公里”难题。
不仅如此,区法律援助中心聚焦特殊群体急难愁盼问题,把门开宽、把事办实,大力推动“法援助残”实事活动走深走实,今年以来,已办理涉残法律援助案件15件,提供上门服务4人次;在区残联设置的法律援助工作站接待咨询100余人次,提供手语服务12人次,切实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权益保障。
法律链接》》
民法典第1041条明确规定“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
民法典注重对残疾人民事权利的特殊保护。在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中,明确家庭成员对不能独立生活者或者缺乏劳动能力者的抚养、扶养、赡养责任,对缺乏劳动能力者在分配遗产时的照顾和必留份制度,残疾人都将成为重要受益者;放宽收养残疾未成年人的条件限制,将使更多残疾未成年人享受家庭的温暖。
撰稿/摄影:闫 漫
编辑:史焕焕
责编:高 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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