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长宁慈善奖”拟表彰对象正在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12 信息来源:上海长宁
为进一步弘扬慈善精神,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设立“长宁慈善奖”,并组织开展第一届“长宁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根据《第一届“长宁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区政府组建了第一届“长宁慈善奖”评委会,经有关方面推荐、初核初选、评委会评审、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区委区政府审定等程序,确定了第一届“长宁慈善奖”拟表彰对象(20个)。其中,拟表彰慈善楷模奖5个、慈善项目奖5个、慈善捐赠奖10个。为广泛接受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
一、慈善楷模奖(5个)
1. 王炜(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2.沈翠英(原上海市第四聋哑学校教师)
3. 朱梅芳(上海英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4. 瞿子涵(中华曜星青少年公益基金会主席)
5. 王洁(上海市同仁医院神经内科副主任医师)
二、慈善项目奖(5个)
1. 联合利华乡村学生卫生健康提升项目(联合利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2. PPG“多彩社区”公益项目(庞贝捷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3. “微笑明天公益行动——救助兔唇宝宝手术计划”项目(旭瑞(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 齐心“鞋”力项目(伊顿(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5. “乡村振兴 助力教育”项目(上海华住社会公益基金会)
三、慈善捐赠奖(10个)
1. 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拼多多)
2. 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3.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4. 携程旅游网络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5. 上海新长宁(集团)有限公司
6. 上海黄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7. 上海普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8.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9. 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
10. 康宝莱(上海)管理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9日。
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评委会办公室如实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评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1)22187245、22187246
电子邮箱:cnmzqhk@163.com
资料来源于区民政局
编辑:谭奕茂、陈 莎
责编:高 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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