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处、422幢,长宁优秀历史建筑数量居全市前列 发布时间:2022-12-10
在长宁区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普法宣传周开展之际,区房管局推出优秀历史建筑知识“十问十答”,提高市民群众保护意识,助力文化软实力提升和历史文脉延续。
据了解,长宁区共有四处历史风貌保护区,分别为新华路风貌区、虹桥路风貌区、愚园路风貌区和衡复风貌区,其中包含5批121处422幢优秀历史建筑,数量位居全市前列,提高群众保护意识、延续历史文脉刻不容缓。
问题一:《上海市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是哪年颁布实施的?
答:首次颁布的《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保护条例》)由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02年7月25日通过,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0年9月17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本市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1年12月22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本市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三次修正(最新)
根据2019年9月26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本次修正将原条例名称中的“文化”二字删去,修改为《上海市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
问题二:目前上海已经公布了多少批多少处优秀历史建筑?
答:上海市政府于1989年、1994年、1999年、2005年、2015年分五批公布了1058处优秀历史建筑,其中第一批61处、第二批175处、第三批162处、第四批234处、第五批426处。其中长宁共121处,第一批7处、第二批11处、第三批31处、第四批47处、第五批25处。
问题三: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要求分为哪几类?
答:根据《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根据建筑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以及完好程度,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要求分为四类:
(一)建筑的立面、结构体系、平面布局和内部装饰不得改变;
(二)建筑的立面、结构体系、基本平面布局和有特色的内部装饰不得改变;
(三)建筑的主要立面、主体结构体系和有特色的内部装饰不得改变;
(四)建筑的主要立面、有特色的内部装饰不得改变。
问题四:什么是优秀历史建筑的重点保护部位?优秀历史建筑的重点保护部位有哪些?
答:重点保护部位是指能集中反映该优秀历史建筑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以及完好程度的建筑环境、空间、部位和构件,根据历史考证和现场调查的不断深入,主管部门可以增加、调整相关保护要求。
上海优秀历史建筑的重点保护部位通常包括历史遗存的外立面、总体环境、空间格局、地坪、内墙面、天花线脚、门窗、壁炉、楼梯间、家具、灯具、各式五金件等其他原有特色装饰。
问题五:什么是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修缮?
答: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修缮是指为维护建筑安全、恢复建筑风貌,提升使用功能,对优秀历史建筑立面、结构、室内外装饰、设备设施以及环境风貌进行维护修缮的工程行为。
问题六:优秀历史建筑设计方案应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答:(一)工程概况与设计依据
包含优秀历史建筑基本信息、设计依据、保护要求和保护内容;
(二)历史调查与现状分析
包含历史背景调查、建筑风格与特点、历史图档解读、现状调查及分析;
(三)保护修缮设计说明
包含保护修缮原则与目标、总体环境整治设计要点、建筑功能调整设计说明、修缮过程中拆除工程、建筑设计说明、与保护修缮有关的节能环保、白蚁防治、卫生防疫等设计、结构设计说明、给排水、消防设计说明、电气设计说明、暖通设计说明等;
(四)保护修缮设计图纸
包含总平面图、建筑修缮图纸、结构设计图纸、其他专业(水、电、暖)设计图。
问题七:优秀历史建筑的铭牌是否可以擅自摘除或移位?
答: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优秀历史建筑,由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设立铭牌标志,故不可对铭牌进行擅自摘除或移位。
问题八:优秀历史建筑在交易转让前需办理哪些手续?
答:与普通房屋的交易手续相比,本市优秀历史建筑还需办理承诺告知手续,即区房屋管理部门人员上门查勘房屋现状有无搭建、损坏等违反《保护条例》的情况,然后交易双方携带相关证件到区房管局办理承诺告知书。
问题九:在日常使用过程中优秀历史建筑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对优秀历史建筑有何责任?
答:优秀历史建筑的所有人、使用人及有关的物业管理单位须遵守《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在使用和日常养护中要爱护优秀历史建筑,不得在建筑内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的物品,不得从事损坏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者其他危害建筑安全的活动;不得擅自改动建筑的外部立面、内部空间及其装饰;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的使用性质。
问题十:违反《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对优秀历史建筑的修缮不符合建筑的具体保护要求或者相关技术规范的单位或个人,将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答:根据《保护条例》第四十六条,由区城管执法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并可以处该优秀历史建筑重置价百分之三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
资料由区房管局提供
文字:徐梦露
编辑:毕扬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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