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消保委召开换届大会暨第四届全委会一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3-07-14
7月14日,上海市长宁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换届大会暨第四届一次全委会在兴华宾馆举行。市消保委秘书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陶爱莲,副区长陆浩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上海市长宁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三届全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上海市长宁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章程(修正案)》《上海市长宁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四届全委会组成说明》《上海市长宁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四届全委会副主任及常务委员会委员建议人选》和《上海市长宁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负责人建议人选》。
新一届全委会由龚明担任主任;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徐海生担任第一副主任;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倪佳慧担任常务副主任;区市场监管局为副主任单位;盛弘等4位消费者代表担任个人委员;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人大财经委等22家国家机关,区总工会等4家人民团体,区商联会等8家行业组织,区融媒体中心等4家媒体及企事业单位,上海市长宁虹桥萍聚社区服务社1家社会组织为单位委员。据悉,第四届全委会在第三届全委会的基础上增加了7个机关单位委员、6个行业组织委员和2个个人委员,进一步整合社会力量,统筹维权资源,推动形成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合力,着力构建大消保的维权格局。
陶爱莲代表上海市消保委,对会议的成功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充分肯定了区消保委过去六年在争议化解、社会监督和宣传引导等方面作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同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要提高站位,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二是要压实责任,深入推进消费维权履职实践。三是要凝心聚力,携手打造长宁“大消保”格局。

陆浩对进一步做好长宁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工作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二是要坚持协同共治,着力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三是要强化自身建设,切实夯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基础。

在过去的六年间,长宁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促进消费环境改善、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曾荣获2016-2017年、2018-2019年、2020-2021年中消协全国消费组织消费维权先进集体,2020年市消保委系统工作考核化解涉疫投诉特别贡献单位。另外,长宁区汇聚了多家互联网平台企业,长宁区消保委实际上面对的是全国各地的消费者,区消保委提出,对新业态新模式,首先要牢固地确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营造一流的消费环境。同时也要保护市场主体,使得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和一流的消费环境相辅相成。
会议由区消保委常务副主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倪佳慧主持。区消保委第四届全委会全体单位委员、个人委员共41人参加会议。
撰稿:毛奕云
摄影:孔建宏
编辑:高 琴
责编:李晶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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