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5-12-29 信息来源:上海长宁

12月29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戴骅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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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审议和通过了关于接受有关同志辞去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补选了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听取了长宁区政府关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听取了长宁区政府关于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听取了长宁区政府关于区为民办实事项目2025年完成情况及2026年建议项目征集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了长宁区各街道、镇人大机构2025年工作总结和2026年工作思路(书面);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25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和通过了关于补选的长宁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听取了长宁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区人大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讨论了长宁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决定了关于召开长宁区十七届人大八次会议的有关事项(书面)。


会议还审议和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进行宪法宣誓。


会议指出,要深学笃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区委人大工作会议和市委全会、区委全会会议精神,以思想统一凝聚工作合力,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区委领导下,与全区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会议强调,要聚力抓实区委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关于深入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推动新时代新征程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任务清单落地,以责任担当确保工作实效,合力推动新时代新征程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嘉禾、潘敏、顾耀军、赵剑峰、金可可及委员共31人出席会议。副区长顾洁燕,区法院院长徐世亮,区检察院检察长李剑军,区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常委会各街道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区政府办公室负责人、新泾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资料来源于区人大

摄影:孔建宏

编辑:孔建宏、竺嘉茹

责编:高   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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