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教育收费公示一览表(初职校)


发布日期:2012年02月02日

教育收费公示一览表(初职校)
序号 项目 标准 批准文号 备注
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
1 课外教育活动费 100元 / 学期 沪教委财【2008】第5号 学生自愿。需填写家长征询单。教育局备案。用于春秋游等。
2 学生服(校服)费 学生服:不超过117元/套                  服:不超过150元/套 沪教委财【2009】50号 学生自愿,学生服:夏装37-57 元/套、春秋装60-90元/套、冬装88-117 元/套,具体价格按《关于本市2005学年学生服价格的复函》(沪价商〔2005〕6 号)。学生购买学生服或校服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套,即:夏装、春秋装、冬装各一套。需填写家长征询单。教育局备案。
3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80元 / 年 沪府办发(2011)2号 学生自愿。需填写家长征询单。教育局备案。
4 学生平安保险费 60元 / 学年 沪教委财【2009】50号 学生自愿。需填写家长征询单。基本保险40元;协商附加保险(意外费用补偿险、住院定额给付险)20元。教育局备案。
5 中小学生住院医疗互助基金 80元 / 学年 沪儿基金办〔2011〕26号         沪教委财【2011】138号 学生自愿。需填写家长征询单。教育局备案。
6 午餐费 7.5元 / 餐 学生自愿。按月收取。教育局备案。
取消收费的项目及困难学生收费减免政策
1 取消本市学生每生每学期杂费 80元。取消国家规定的学生防疫和常规检查费用。取消实施素质教育教学活动费用:观看电影、参观考察等。取消劳技材料费、劳技管理费、活动课材料费、纸张费、搭伙费、劳技考证书费、毕业证书工本费,学生证校徽、成长手册、新生姓名章、学籍卡等费用。
2 免收本市学生书簿费,课外活动费,伙食费,学生住院互助基金,学生平安保险费。
监督举报电话:长宁区物价局22051132  长宁区教育局22050722、22050723
长宁区物价局  长宁区教育局  
2012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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