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
发布日期:2009年03月18日
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
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五个文件的通知
(沪委发[2008]9号)
各区、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各部、委、办、局,各市级机关,各人民团体:
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市管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意见(试行)》、关于市管国有企业董事会选聘经理人员的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日常管理的有关意见(试行)》、《关于调整市管国有企业范围改进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方式的意见(试行)》等五个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制定和实施这五个文件,是全面推进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的具体要求,有利于上海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发展壮大国有企业,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一支有战略眼光、忠于党和人民、懂专业、会管理、廉洁自律的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各有关方面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对上海发展的战略要求,推动国有企业的开放性、市场化重组联合,加快国资布局结构调整,完善国资监管体制,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创新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制度,全面推进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增强责任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当前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充分估计面临的艰巨任务和挑战,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坚定做好各项工作的信心。要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加大改革力度,加快改革步伐,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突破。要统筹规划、明确责任,周密部署、形成合力,切实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务求取得实效。
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08 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