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本市开展建设工程经济指标信息报送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30日

为贯彻落实市住建委《关于开展本市建设工程经济指标信息报送的通知》要求,动态掌握本市建设工程项目投资组成、项目进度、建筑安装工作量等信息,加快推进本市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建设和竣工验收,自2025年6月1日起,本市建设工程项目经济指标信息开展报送工作。

一、报送范围和信息内容

本市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报送项目总投资组成,2025年1月1日前完工或竣工的项目无需报送。报送内容为填写总投资中的建筑安装费、设备费和土地费。

本市建设工程施工总包合同(含工程总承包和建设单位发包的专业工程)应当报送合同价组成、计划完成建筑安装工作量和实际完成工作量,2025年1月1日前完工或竣工的合同无需报送。合同价组成报送内容为填写合同价中建筑安装费、设备费。计划完成建筑安装工作量报送内容为填写每半年度完成建筑安装工作量计划,不足半年的按半年度填写。实际完成工作量报送内容为每月10日前,填写上月度实际完成建筑安装工作量和下月计划完成工作量,并标注是否按计划完成,未完成填写原因。

二、报送单位

项目总投资组成由建设单位在项目信息报送时负责报送。合同价组成、计划和实际完成建筑安装工作量由施工总包单位在合同信息报送时负责报送,施工总包单位也可委托施工项目负责人完成报送。

三、报送程序

报送单位进入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官网 ( https://zjw.sh.gov.cn/ )的“我要办”中“建设管理服务”,点击“工程项目经济指标信息报送”,使用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登录。按照系统列出的工程项目逐项完成报送。

被委托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进入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官网(https://zjw.sh.gov.cn/)中“我要办”的“建设管理服务”,点击“工程项目经济指标信息报送”事项,使用身份证信息登录。按照系统列出的负责的施工项目完成报送。

          四、相关要求

报送系统为报送单位和市区建设管理部门提供统计分析、预测功能,为信息报送提供技术支撑。

报送单位应当高度重视相关经济指标信息报送,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如实填报。报送单位通过报送系统定期核实负责项目相关经济指标数据与全市投资和产值统计填报数据一致性。

市、区建设管理部门通过报送系统统计分析和预测全市、在地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督促和服务在地项目企业按计划落实项目和施工计划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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