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长宁区积极推进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0日

根据市住建委关于深入推进建筑师负责制的相关工作要求,长宁区在工程建设领域审批改革工作中,注重加强学习宣传《上海市建筑师负责制扩大试点实施办法(试行)》、《上海市建筑师负责制工作指引(试行)》、《关于优秀历史建筑修缮(装修改造)试点建筑师负责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上海市建筑师负责制试点项目招标评标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加强部门工作沟通,推进试点项目建设,积极探索试点建筑师负责制在项目建设管理中的优势。

一、完善制度建设,梳理形成《长宁区建筑师负责制试点项目申报指南》

列出建筑师负责制定义、实施范围、试点项目报送要求、组织实施方式等,在加强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宣贯的同时,指导项目建设单位对照项目判断是否在建筑师负责制试点范围,并在合适的阶段申报试点,提前与建筑师商议确定选取哪些阶段试点。

二、加强部门沟通,建立协调推进工作机制

与区规划资源局、区发改委等部门不定期开展建筑师负责制工作研讨,分析潜在项目,讨论开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的可行性,对接实施项目的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协同推进试点项目能顺利实施。

三、立足项目实践,积极推进建筑师负责制试点项目

目前,长宁区临空核心四街坊地下人行勾连工程(人行通道四)设备安装和装修项目已接近尾声,马上进入竣工验收阶段。在该项目的试点过程中,长宁区审批审查中心提供了全方位的服务,精简审批流程,提升“施工许可一站式”服务,根据服务内容,加强建筑师团队施工现场履职的监管,并指导建筑师团队合理参与现场施工质量管控,进一步提升项目安全和品质。

下一步,长宁区审批审查中心将进一步发挥牵头作用,协调区内各职能部门研究推进本区建筑师负责制试点项目,力争早出成效、形成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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