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常态化监管,我们在行动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18日

为认真落实《上海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常态化监管和结果应用管理办法》(沪建规范〔2024〕16号)文件精神,规范本市建筑市场主体行为,建立和维护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4月8日下午,长宁区建筑业管理中心组织召开了长宁区企业资质常态化监管和结果应用政策宣贯会。本次会议面向全区建设工程企业,区内相关企业负责人、经办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会上,建管中心对《上海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常态化监管和结果应用管理办法》(沪建规范〔2024〕16号)文件政策进行了宣贯与培训,明确了资质标识信息的日常标识监管、动态核查监管的相关要求,强化了资质日常标识结果应用场景,并对资质常态化监管的常见问题进行了梳理和解答。会议强调各建设工程企业应做到以下两点:一是“重认识”,企业在探索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应充分认识资质标识在承发包、资质管理、监督检查中的影响,结合未来经营发展,做好相应深化和布局;二是“重维护”,企业应做好资质维护与管理,保持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对存在资质标识的,应当积极完成整改。同时为搭建沟通桥梁,保障政策顺利推进,中心已专设营商服务专员,在“一对一帮办”的基础上,积极收集反馈落实企业的需求,营造健康的建筑建材业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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