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CNSX20190012)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07日

长宁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受理号:CNSX20190012

 

上海南虹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191230日提出的绥宁路(吴淞江南岸-天山西路)新建工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申请收悉。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已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绥宁路(吴淞江南岸-天山西路)新建工程在长宁区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有关建设方案。本工程涉及许浦港、双泾枝等河道,涉河工程主要内容为:

(一)桥梁工程

新建北翟路桥跨越许浦港河道,桥梁跨径布置为三跨16+20+13=49米,桥梁宽度为57.6米,梁底标高为4.5米(上海吴淞高程,下同)。

新建绥宁路桥跨越双泾枝河道,桥梁跨径布置为一跨22米,桥梁宽度为31.14米,梁底标高为4.5米。

(二)河道及防汛墙工程

在本工程桩号XPG:M0+000M0+124.20范围内对许浦港进行河道开挖,其中河口宽40米,河底宽15米,河底高程﹣1.0米。

本工程在长宁区范围内新建许浦港护岸148.07米,双泾枝护岸67.77米,其中:

新建许浦港A1型护岸长度46.21米,采用浆砌块石挡墙结构,墙顶高程为3.30米,墙后以12.5坡比放坡至4.5米高程

新建许浦港A2型护岸长度12.13米,采用钢筋砼挡墙结构,墙顶高程为3.30米,挡墙下双排7米长钢筋砼方桩,桩底高程为-5.00米,墙后以12.5坡比放坡至4.5米高程

新建许浦港桥下护岸长度89.73米,河底以12坡比放坡至2.0米高程的平台,平台宽1.2米平台后以12.5的坡比放坡至4.5米高程,坡上采用300厚浆砌块石护坡

新建双泾枝桥下护岸长度67.77米,河底0.5米高程设置浆砌石挡墙,墙后12坡比放坡至桥台,坡上采用300厚浆砌块石护坡,河底宽10

(三)临时工程

本工程河道及防汛墙施工期间,在北翟路许浦港桥南北两侧设置拦河施工围堰,围堰顶高程不低于4.3米,顶宽3米。工程完工后拆除围堰,同时将沟通许浦港南北两侧的3根拖拉管一并拆除河底以上部分并封堵。

二、上述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如涉及其他审核事项的,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工程竣工由原审批部门参与验收,涉及河道部分竣工资料请送原审批部门备案。

四、你单位应进一步完善、细化施工方案及施工影响范围内防汛设施的监测方案,落实好施工期间的防汛预案和防汛责任制,并于施工前至区水务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行政许可。

 

二〇二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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