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公共停车场库)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01日
一、编制依据
(一)《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二)《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
二、目标任务
通过编制实施执法检查计划,明确执法检查任务,落实执法监管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涉企检查依规执行行政执法“检查码”制度,规范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和依法不予处罚原则,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
三、执法检查的方式、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方式
执法检查主要分为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
(二)检查范围
1、区管获得《上海市公共停车场(库)备案证明》的停车场(库);
2、“12345”、网格化中心投诉案件、信访案件等涉及的公共停车场(库)。
(三)检查依据
以行政权力清单为基础,以《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为依据,全面使用“上海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严格按照检查计划逐一开展执法检查。
四、执法检查安排
全年共计划开展执法检查14个次,其中日常检查10个次,专项检查4个次。
(一)日常检查
对区内公共停车场(库)经营管理及安全生产等情况开展日常检查10个次。
(二)专项检查
一季度开展防寒抗冻专项检查1个次;二季度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检查1个次;三季度开展防台防汛安全检查1个次;四季度开展进博会专项检查1个次。
为确保全年执法工作顺利实施,区建管委(区交通管理中心)将根据实时统计分析情况,对检查计划动态调整。
长宁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