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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特派员的操作细则


发布日期:2012年04月23日

      市区联动共同支持在沪注册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引入科技特派员进驻企业开展工作,通过资金支持与智力扶持相结合的方式,推动产学研合作研究,解决制约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技术难题,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和市场抗风险的能力。

一、支持对象

科技特派员是指进驻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企业提供技术攻关、科技咨询、产学研研究、科技成果转化等科技创新服务的在沪科研院所或高等院校的技术专家。

二、认定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良好的科研积累和科研道德;

 (二)受聘于在沪科研院所或高等院校的全职科研人员;

(三)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一般应具有副教授(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任职资格。

三、申请程序

企业可在“上海科技”网站(http://www.stcsm.gov.cn)下载填写《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特派员课题可行性方案》,打印后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一式5份向区科委申报。

四、扶持标准

项目资助强度为20万元/项,其中市科委资助10万元/项,区科委配套10万元/项。

五、申报时间

按照市科委下达文件的时间申报。

六、本操作细则由区科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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