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长宁区国资委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7日

2019年,区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对国资国企普法工作组织领导

1、完善三重一大决策体系。制定《国资委党委工作规则》,建立国资委党委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清单制度,健全重大决策法律审核机制,明确重大决策、重要制度文件必须进行法律论证、集体审议。

2、研究部署法制建设有关工作。多次主持召开党委会、委务会专题审议国资委普法工作计划、党委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研究制定统筹推动国资委系统法治建设的有关措施。推动建立党委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性审查制度,促进提升系统党建工作水平。

3、压紧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区属企业主要领导严格落实有关要求,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必修课,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

(二)推动国资系统深入开展学法用法工作

1、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国资委党委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其作为根本遵循,统筹推动国资系统法治建设。国资委党委会议先后专题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加强国资国企法治建设作出安排部署;党委会议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等三部党内法规精神,并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举办国资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推进国资国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依法全面行权履职。进一步完善国资委监管事项清单,对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依法厘清国资监管职责边界,规范履职方式和流程。进一步健全国资委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开展长宁区国资委权责清单校核规范工作,加强对涉及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的法律论证把关,严格公平竞争审查。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及审计监督。针对区委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制定方案建立台账,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对审计反馈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认真加以整改。对审计反映的涉及区属企业的问题,加大监督追责力度。

3、完善国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落实区委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制定《关于推进长宁区区管企业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区属国有企业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加强长宁区区管企业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施行)》等一系列文件。

)深入推进法律进企业工作

1、健全日常学法机制。制定国资委机关党建工作年度要点,将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列入党支部学习重要内容。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中之重,将宪法学习作为重点内容,将与重点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和国资监管法规制度文件作为主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

2、扎实开展法治专题培训。举办国资委机关法治建设专题培训班、邀请资深律师为企业领导人员讲解如何防范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加强风险识别、预警和合同履约全程管控,实现法律管理与经营管理的深度融合。新长宁集团组织《法治意识与法律思维》讲座、上服集团组织开展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防范专题培训等

3、落实国资国企法律顾问制度。国资委及区属企业聘请法律顾问,为重大决策和生产经营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4、创新普法方式方法。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互联网+”普法活动,通过国资委网站和“长宁国资”微信公众号集中展示国资系统法治建设成果。推动区属国企丰富普法活动,组织多种形式,讲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好故事。

、存在问题

当前,国资系统普法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普法工作总体还不平衡,国有企业合规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是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仍需提升,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还需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是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仍相对薄弱,国有企业法律人员队伍建设和培养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改进措施

2020年,国资委将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得到有效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完善国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确保文件质量,定期开展文件清理。二是持续深化国资监管职能转变,深入研究落实以管资本为主的实践举措,跟踪督促权责清单规范执行情况,积极推动落实构建国资监管各项任务。三是加强依法行权履职,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强化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四是全力确保区属国企法治建设目标顺利实现,加强对标对表,着力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确保企业法治建设取得实质性提升。五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相关工作,研究启动国资委系统“八五”普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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