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长宁区国资委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4日
2024年,区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求和党内法规,全面加强区国资系统法治工作建设,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思维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区国资委全面强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国家法律法规、《公司法》、《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等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基层党组织学习重要内容,推动国资系统深入开展学法用法,将法治原则贯穿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全过程。高度重视区国资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区国资委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2024年度国资系统重点工作要点,并纳入区管国企法定代表人年度考核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纳入年终述职报告、民主评议,并作专题述法。完成制定《长宁区国资委机关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长宁区国资委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等。
(二)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接受监督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区国资委对涉及国资系统第五届职工群众文体活动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件,即活动方案,按规定组织开展合法性审查。自觉维护司法权威,2024年,区国资委共受理行政复议5件,均已完成,无纠错情况。国资委负责人落实出庭应诉要求,出庭应诉率为100%,无败诉情况。参加1次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落实政务公开要求,年初公开发布本单位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年中公开发布《国资委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涉及国资监管、制度建设、政策咨询、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纠纷处理、合同签订等各类法律问题,向法律顾问咨询专业意见约12次。强化国资监管制度建设。围绕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区国资委今年修订了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和不动产租赁管理指导意见等。做好章程审核,严格对照国有企业章程指引规范,完成8起国有企业章程变更的审核批复。依法接受监督,年初向人大常委会及人大财经工委汇报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年终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为年度绩效考核测评内容。
(三)开展法治培训,加强队伍建设
开展专题辅导,今年国资委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国资系统党员轮训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将新修订的《公司法》解读专题纳入培训课程。积极参加培训,组织国资委法治工作人员、各区管企业法治工作联络员、公司律师等,积极参与市国资委组织的法治国企讲座,包括民商事纠纷、新公司法、合规管理等专题培训,国资委法治工作人员多次参加行政复议局组织的业务培训等。加强国有企业律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国有企业12名现有公司律师的作用,做好文件审查、章程制定等工作,推动法治国企建设。
(四)开展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区国资国企全面落实“八五”普法工作。围绕宪法宣传周、“我执法我普法”宣传月、法治文化节、保密宣传教育企业行等宣传活动,组织国资系统送法进机关、进企业、进网络、进校园、进社区、进公共空间,开展线上线下普法宣传和法治培训活动,着力营造国资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律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需要加强。随着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对法律人才队伍的需求日益增加,在实际工作中,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需加强,国有企业人员运用法治手段处理企业经营风险的能力还需提升。
二是国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仍需完善。面临国企改革新的形势、新的要求,还需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比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健全机制,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三是法治宣传创新意识有待加强,目前法治宣传内容往往侧重于法律条文的解读和法律知识的培训,宣传形式还不够创新新颖,宣传面还不够广泛。
三、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严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有效落实法治建设重点任务。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求和党内法规。全面加强区国资系统法治工作建设,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2024年度国资系统重点工作并纳入考核。组织召开区国资委党委会暨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国家法律法规、《公司法》、《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等,并进行领学解读。推动本单位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公开发布,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督促班子成员严格遵纪守法,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二是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涉及国资系统第五届职工群众文体活动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件,即活动方案,按规定组织开展合法性审查。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对涉及国资监管、制度建设、政策咨询、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纠纷处理、合同签订等各类法律问题,咨询法律顾问专业意见。自觉维护司法权威,牵头处理行政复议5件,均无纠错情况。作为国资委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无败诉情况,参加1次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国资系统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开展专题辅导,统筹开展国资系统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和党员轮训班,邀请律师授课《公司法修订的变化趋势与企业合规应对》和《国企管理人员处分条例要式解读》。推动区属国企法务工作部门负责人、公司律师等积极参与市国资委法治国企讲座。
四是开展普法活动。全面落实本单位“八五”普法工作,公开发布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围绕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我执法我普法”等,组织国资系统开展线上线下普法宣传和法治培训活动,着力营造国资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
五是依法接受监督。全面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年初向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利民及人大财经工委汇报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定期报送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所需数据报表,做好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和答复,积极推荐国企特色亮点项目作为人大代表视察点位。依法接受民主监督,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为年度绩效考核测评内容。
四、本单位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进一步提高站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放到更重要的位置,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和机关党支部重点学习内容,提高站位、增强意识、加强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落到实处,保障国资系统在法治的轨道上行稳致远。
二是提高法治运用能力,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国资系统把法治建设工作和企业经营管理相结合,与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等工作相结合,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强化风险管控,做到善于运用法治手段解决处理各类风险点,有力保障国企深化改革与高质量发展。
三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利用新媒体矩阵,进一步做好“八五”普法工作,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国资国企发展需要,继续开展与合规经营活动相关的系统化法治培训,为国资系统解决相关法律实务问题提供更多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