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2014年事故通报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24日
2014年,我区共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4起,死亡4人,重伤事故无。现将2014年我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通报如下:
案例一:
2014年2月12日10时30分左右,位于宋园路×弄××公寓×号楼×室,由上海××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承接的空调更换拆卸作业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死亡事故,造成1名私人回收拆卸旧空调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45万元。死者陈×,男,34岁,安徽省明光市人。
一、事发经过
2月12日上午9时30分,××制冷公司员工柳××(持有空调安装维修特种作业证)和学徒工牛×(无特种作业证)两人根据公司安排,来到××公寓准备安装新空调。柳××因别处还有活要做,让牛×在现场等待旧空调回收人员陈×来拆旧空调。10时左右,陈×赶到,与牛×一起在物业公司职工杨××的带领下来到×室拆卸空调。
在拆除室外机时,先是由牛×(系安全绳)爬出窗外去拆,由于固定室外机三角架上的螺丝生锈很难用扳手拆,牛×回到室内,陈×下楼从车上取来手持角向磨光机后,爬出窗外继续拆。牛×提醒陈×要系安全绳,陈×未听劝阻,在没系安全绳的情况下爬出窗外,用磨光机将三角架上四只固定螺丝帽切割后,陈×站在三角架上准备抬起外机传递给室内牛×和杨××。大约在10时30分左右,外机基座上四只螺杆中的三只已拆除,还有一只因螺杆弯曲尚连在三角架的螺丝孔内,陈×用力抬起时,固定室外机三角架中的一根平支撑突然发生断裂,陈×明随即从3楼平摔到1楼,头部先是摔在小区水泥通道边缘石上,然后再翻滚至过道中间,拆除的室外机挂在未损坏的另一只三角架上。
杨××和牛×见陈×摔下后,迅速赶到楼下查看,当时陈×头部左太阳穴出现裂口,出血严重。杨××立即通知物业经理打“120”急救车和“110”报警。“120”急救车到时,××制冷公司经理金××在外闻讯赶到现场,一同前往上海第六人民医院抢救,陈×经抢救无效于13时30分左右死亡。
二、事故直接原因
陈×无相关资质,无特种作业证,在未系安全绳的情况下冒险作业。空调外机三角架年久生锈突然发生断裂,导致陈×从三楼坠落死亡。
三、事故间接原因
1、××制冷公司没有将回收拆卸旧空调业务发包给有资质的经营单位,而是通过口头约定的方式发包给无资质的私人回收人员陈×。
2、××制冷公司现场安全监管缺失,仅在作业现场安排一名无特种作业证的学徒工,对冒险作业的陈×安全监管不到位。
案例二:
2014年4月15日6时30分左右,位于长宁路×号×工地9号基坑内,由上海××建筑公司总包,上海××土石方公司专业分包的土石方挖掘作业中,发生一起机械伤害死亡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11万元。死者郑×,男,25岁,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人。
一、事发经过
2014年4月15日上午6时,××土石方公司挖掘机驾驶员李××在9号基坑进行挖土作业。6时30分左右,××装饰公司镐头机驾驶员郑×从基坑北面通过简易钢管扶梯下到基坑内,沿坑内西边围护墙走到李××操作挖掘机侧下方的坡道边,滑倒跌落至坡道下方挖土点。此时李××正好操作挖掘机挖斗向下挖土,由于现场无人指挥作业,李××对坑内挖土点状况存在视线盲区,当场将郑×连同土石方一同挖上地面。
郑×被挖上地面后,李××发现挖斗内有人,立即将挖斗放至地面,与其他工友一起对其抢救,并拨打“120”急救车,经救护人员确认当场死亡。
二、事故直接原因
郑×擅自进入挖掘机作业区域,挖掘机驾驶员李××在无指挥,视野存在盲点情况下违章作业,导致郑×被挖掘机伤害致死。
三、事故间接原因
1、上海××土石方公司现场管理制度不落实,在挖掘机指挥未到位的情况下,组织挖掘工作,现场安全监管不力,未及时制止进入挖掘作业区域人员;
2、安全生产教育落实不到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冒险进入危险作业区域。
案例三:
2014年5月28日18时15分左右,位于延安西路×号×国际大厦×室室内装潢工地,×市××装饰公司1名木工在进行天花板安装作业时,发生一起触电死亡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93万元。死者左×,男,23岁,江苏省阜宁县人。
一、事发经过
2014年5月28日18时15分左右,××装饰公司木工左×和徐××2人在延安西路×号×室装修现场进行天花板安装作业。左×站在铝合金人字梯上,手持电锤对水泥楼板预定位置进行打孔作业,徐××站在梯旁监管。电锤电源未使用配备漏电保护的移动配电箱,直接插在无漏电保护的墙面插座上。铝合金人字梯1只梯脚保护塑料已破损,铝合金外露处呈“刀口状”,压在电锤电线上,造成电线绝缘外皮破损,铜芯带电外露,接触到铝合金人字梯,使人字梯整体处于带电状态。左×手持电锤在水泥楼板打孔时,左手接触到电锤金属部位,与人字梯及水泥楼板瞬间形成接地回路,导致触电死亡。
现场作业工人徐××拨打“120”救护车,“120”救护人员到达现场后进行施救,19时40分左右救护人员宣告左×死亡。
二、事故直接原因
左×在进行天花板安装作业时,铝合金人字梯脚防滑绝缘已损坏,压在电线上,造成电线破损,人字梯处于带电状态。左×手持电锤在水泥楼板打孔时,左手接触到电锤金属部位,与人字梯及水泥楼板瞬间形成接地回路,导致触电死亡。
三、事故间接原因
1、××装饰公司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作业现场无安全管理人员,未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得到有效落实。
2、左×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在电锤电源线上违章加长塑料电线,未使用配备漏电保护的移动配电箱。
3、××装饰公司安全教育不落实,致使作业人员违章使用不规范电源线的电锤。作业中电锤电源线被铝合金梯脚压住破损,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案例四:
2014年8月26日8时30分左右,位于虹桥路×号××幼儿园洗衣房屋面防水改造工程工地,上海××装饰公司1名木工在进行混凝土浇筑防水作业时,发生一起触电死亡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1.99万元。死者苏××,男,46岁,江苏省通州市人。
一、事发经过
2014年8月26日8时30分左右,苏××等4名工人根据××装饰公司安排在××幼儿园洗衣房屋面进行混凝土浇筑防水作业。苏××站在二楼楼梯口平台上使用简易搭建的电动葫芦进行混凝土提升作业,苏××左手扶着电动葫芦卷扬钢丝绳,右手去提用绳索扎住四角的装载混凝土编织袋时,电动葫芦漏电,造成触电,仰面躺倒在二楼楼梯口作业平台上,上半身子探出平台外。
现场工人发现后立即采取断电措施,及时施救并拨打“120”救护车和“110”报警,“120”将其送到长宁区中心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直接原因
电动葫芦使用前,未经安全检测和接地线;电源未使用移动配电箱。电动葫芦简易钢管架,卷扬钢丝绳均为导体,苏××作业中手扶钢丝绳,电动葫芦发生漏电,导致其触电死亡。
三、事故间接原因
1、上海××装饰公司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作业现场无安全管理人员,未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得到有效落实。
2、电工季×未按规定使用移动配电箱,违规将施工电源直接接在配电房配电箱上,电动葫芦安装使用前未进行安全检测和接地线,违反电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