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应急管理局关于调整行政审批办理流程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14日

为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疫情影响下的行政审批工作,有效减少人员接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区应急局决定即日起就部分行政审批办理流程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涉及事项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

二、调整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原现场审查环节调整为线上视频检查。申请单位需在办公经营场所现场备齐申请材料原件,由区应急局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微信视频连线的方式,对现场环境、资料、人员等要素进行视频检查,并作出是否核发的决定。

(二)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

由于应急管理部申请系统尚在测试阶段,原线下受理、审核、发证环节全部调整为线上进行。申请单位需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由区应急局审核人员进行后台审核,并作出是否备案的决定。

以上事项审批通过后,申请单位可以自行下载电子证照。区应急局将通过EMS同步快递证照至企业申请地址。

三、其他注意事项

期间,区应急管理局暂停所有现场咨询和领证服务,我局将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加强咨询、服务工作,切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服务。联系电话:62126761

行政审批办理流程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市长宁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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