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宁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公共信用信息修复的声明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4日


近日,我局接到企业反映,收到相关电话、短信或邮件,称可以为企业办理安全生产公共信用信息修复,并建议企业参加相关培训班。

对此,我局郑重声明:

一、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安全生产公共信用信息修复相关工作。

二、我局从未开设,也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以任何形式开设类似的安全生产公共信用信息修复培训班。

三、安全生产公共信用信息,在满足修复条件后,由企业提出申请,经应急管理部门审核后予以信用修复,期间无任何费用。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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