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2021年应急管理工作意见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23日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长宁区应急管理工作始终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坚决服务于长宁发展大局,在探索中创新,在改革中提升,积极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有效应对处置各类事故灾害,全力谱写新发展格局下长宁应急管理新篇章,为长宁经济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和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上海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安排,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狠抓责任担当,狠抓能力提升,狠抓目标落实,织密织牢城区运行安全一体“防护网”,筑实筑稳处突应变多元“应急墙”,扎实推进长宁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
二、总体目标
坚持“边建设、边应急,边改革、边提升”的工作原则,推进完善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体系建设,进一步理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整合应急资源力量、提高应急指挥救援能力,进一步提升风险监测预警和防范化解水平,进一步增强可持续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实现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灾害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实现安全水平巩固提升,应急能力稳步提升,队伍素质显著提升。
年度工作目标: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在市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内,杜绝典型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同时,整合一支多元化多层次的快速反应,快速处置应急救援队伍,积极应对风险挑战;依托“一网统管”,完善一个应急管理智慧平台;举行一次多部门、跨领域的综合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巡查,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措施;部署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回头看”,吸取事故教训,夯实整改效果;建设一批综合减灾和安全发展示范街镇,做到应建尽建;完成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推进“韧性城市”建设。
三、任务措施
(一)以提高政治站位为引领,应急队伍建设有新形象
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发挥局党委“主心骨”作用,牢固树立正确党史观,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加强党建引领,以“整齐队伍、更新观念、凝心聚力、提升能力”为目标,切实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应急管理工作全过程,加快新进人员素质培养,提高政治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改革攻坚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和抓落实能力等“七种能力”,增强责任担当。
1.坚持政治上固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懂弄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增强政治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履职尽责的检验标尺,把“时刻准备着”作为“应急人”的自觉追求,树立“长宁应急”良好形象。
2.坚持思想上铸魂。引导应急管理系统党员干部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坚定理想信念,加强作风建设,强化纪律意识,铸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为高标准贯彻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激发应急管理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打造一支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过硬、业务精良的应急管理队伍,凝聚强大合力,推动应急管理事业创新发展。
3.坚持工作上发力。沉心历练,夯实应急管理工作基础,增强狠抓落实的能力本领,确保素质紧跟党性,能力紧跟责任。锐意进取,勇于改革创新,戮力同心,敢于担当作为,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以有效的执行力全力保障城区运行安全稳定。
4.坚持探索中发展。准确把握新发展格局对应急管理工作的新要求,立足新型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找准区应急管理局、区应急管理事务中心职能定位,理顺运行机制,防范化解应急管理领域可能影响长宁经济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的各种风险,积极应对发展新阶段带来的新风险和新挑战。
(二)以安全理念转型为引领,新型应急管理体系有新格局
牢牢把握和积极应对应急管理体系改革的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把应急管理放在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中思考谋划,主动融入到长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打造呼应长宁安全发展新形势的新型应急管理框架,推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落地,为新发展格局做出应急管理部门应有贡献。
1.进一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根据应急管理“一案三制”的总体架构,一体化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为长宁高质量发展提供相适应的应急管理保障。一是加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落实各环节责任和措施,推动应急演练常态化,提高应急预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健全应急联动机制,以“有效防范灾害风险、有效衔接防救资源、有效实施抢险救援”为目标,构建行业和属地的应急信息共享、会商研判、预警发布、应急救援、应急值守、灾情报送、联合执法等联动机制,提升应急指挥能力。三是完善突发事件发现预警和快速处置机制,优化应急值守机制,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及时防范化解并处置各类生产安全、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防止次生衍生事故,同时积极参与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协助处置工作。四是推进一线应急管理一体化建设,以有机构、有队伍、有机制、有预案、有培训、有保障“六有”为标准,依托顶层设计,探索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安全治理神经末梢属性,整合应急管理“最后一公里”。五是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鼓励社会化应急救援力量,加强应急管理综合培训,提升应急管理实战化水平,提高应对急难险重任务的能力。
2.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积极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深化改革,不断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一是夯实区安委办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统筹协调、综合监管和督查巡查的职能,统筹发挥综合优势、行业优势和属地优势,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安全生产管理效能,以制度威力应对安全风险的挑战。二是抓住“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配合区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巡查,强化党政领导干部责任,依法依规追责问责,推动《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落实落地。三是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强化安全生产年度绩效考核,督促落实部门“三个必须”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四是建立街镇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职能部门工作会议,联建联动,凝聚共识,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五是适时完善《长宁区安全生产“四类清单”》,将监管有效覆盖到安全生产隐患监管的盲区、安全监管职能交叉重叠的领域;并以此为着力点,将“三个必须”具体化有形化,照单履职,照单尽责,照单追责。六是建立安全生产通报批评、约谈警示、挂牌督办制度,对履职不到位、发生较大及以上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区安委办联合相关部门进行约谈并在全区通报。
3.进一步提高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以区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办公室为抓手,细化各部门、各单位防灾减灾职责,充分发挥防台防汛管理、气象灾害应急、抗震救灾和应急救助的职能,大力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一是加强自然灾害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有效物资储备能力,实现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共享共用,科学应对各种自然灾害。二是全面开展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推动构建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三是按照市应急局统一部署,细化防台防汛责任制,督促落实汛期值班值守和应急力量准备;加强现场指挥处置,确保安全度汛。
(三)以安全隐患消除为引领,安全治理效能有新提升
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压实党政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聚焦安全生产领域的重点难点,将“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积极探索城区运行安全新路径和防范化解城区安全重大风险创新举措,提升安全治理效能,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基本面。
1.注重常态监管。一是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要求、检查频次和检查内容。组织开展常态化、专业化隐患排查,落实隐患整改。二是用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三是推进“互联网+执法”,做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试点配备执法记录仪,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2.注重智慧监管。根据“边建设、边使用、边完善”的原则,统筹推进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管理工作在“一网统管”和“一网通办”中的深度融合运用,推进城区智能服务和智慧治理进程。一是推进建设智慧监管平台,通过集成人、地、物、事、情、组织等六大数据,开展智能判断、智能派单,快速精准发现隐患、解决问题。二是依法简化行政许可办理流程,让企业办事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完善监管抽查流程,细化抽查事项清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三是对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源实行全过程动态监管,提高风险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四是指导行业、属地部门依托“一网统管”推进应急信息化建设,推动分类监测和分级预警。
3.注重系统监管。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根据长宁特点,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稳步推进城市建设、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大型商业综合体、特种设备等10个行业领域的排查整治,把六个专项治理行动(在建筑业开展“防高处坠落”“严控超龄用工”,在国有企业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制造业、服务业开展“安全监管指导服务”“安全生产过程管控”“工贸行业专项治理”等)作为今年重点解决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体系建设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危险因素辨识不充分等问题的重要内容。今年是集中攻坚阶段:一是狠抓落实,聚焦重点短板,查找薄弱环节,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两张清单”,采取有效举措,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有力。二是召开工作例会,定期研判安全形势,交流工作经验,加强多头监管领域的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三是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调研,针对可能存在方案与实际脱节、个别部门责任分工不明、工作推进不力的,加强督导问责,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四是完善隐患问题既向企业交办,也向职能部门交办,督查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同时督查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双重交办、双重督办”机制。五是以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契机,推进一线执法标准化建设,加强培训指导,提升执法工作水平。
4.注重精准监管。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紧盯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场所设施、重要时间节点和高风险点位,统筹防范传统风险,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安全风险,城市更新中伴生的动态风险隐患和历史累积造成的风险隐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城区安全治理顽症难题、历史欠账。坚持统筹推进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监管模式,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的严格监管,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专项治理。持续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等专项治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坚持实行分级分类差异化执法,明确分级分类标准,确定区级重点监管单位;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安全责任不落实、同类隐患重复发生、安全基础不牢靠企业,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实施联合惩戒,纳入“黑名单”管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回头看”,针对事故暴露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评估整改落实情况,同时举一反三,完善同类事故预防机制。
四、以安全文化杠杆为引领,城区本质安全有新作为
深刻领悟“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正确认识城区发展的内在规律性和安全风险的多样性、放大性和叠加性,用安全文化杠杆撬动全社会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应急管理意识,促进全民共建安全氛围,共治安全风险,共享安全红利,共同为后疫情防控时代长宁城区运行安全平稳有序贡献智慧和力量,提高城区本质安全。
1.聚力打造安全城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和上海市《工作措施》,把安全工作贯穿到城市建设管理各环节各领域,补齐城市安全短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提升城市安全保障水平,推动形成综合性、全方位、系统化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2021年各街道(镇)基本符合“上海市安全发展示范街镇”评价标准,为2022年建成“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城区”奠定基础。
2.聚力打造“韧性”城区。深入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与精神文明、安全发展等建设工作联动互补,创新工作方法,加强动态管理,完善防灾减灾能力标准化,推进应急避灾站(点)建设,加强社区居民风险防范意识、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技能,提升综合减灾基础能力,保障社区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21年,至少一个街道建成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3.聚力打造文化城区。积极适应舆论生态、媒体格局和传播方式的变化,开拓新视野,守好主阵地,做好主题宣传、典型宣传、活动宣传、警示宣传,持续提升“长宁应急”新媒体影响力,组织开展“5·12”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修订稿解读及宣传周等活动。结合历史数据、季节特点、重点时段和公众关注等要素,围绕应急管理工作,定期发布应急管理动态;研判区域安全风险,发布安全风险提示,营造安全氛围,提高防范意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树牢企业负责人安全发展理念和责任意识,提升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防范意识。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研究建立安全风险隐患“吹哨人”制度,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安全。
应急管理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2021年长宁区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为引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指示安排和年度工作任务,以更加坚定的意志,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立足新时代,展现新风采,抓住新机遇,迎接新挑战。找准定位、完善制度、夯实基础,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的深度转型发展;严实作风、久久为功、常抓不懈,筑牢安全防线,守住安全底线,推进长宁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