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02日

2017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深化安全生产监管改革创新,为努力实现“十三五”期末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

指导思想:安委会的有力指导下,在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围绕委、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继续推进安全发展,强化依法监管,加强源头防范,牢牢守住城安全防线。

总体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细化和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紧紧围绕守住底线、补齐短板,从严从细压实安全责任,全面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按照“五个要严”(检查要严、执法要严、整改要严、追究责任和处罚要严、各项制度的落实更要严)的总体要求,聚焦重点,抓住关键,形成合力,体现实效,抓紧抓实抓细抓好各项工作,确保不发生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为推进本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

(一)深化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按照分类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权责分明、整体有序的立体安全监管责任网。从严压实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凸显“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下同)”的要求,落实综合监管与行业、专业监管分兵把守、协同治理。

(二)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能力

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平台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作用,深化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细化完善分类考核细则,实“年初签约、过程推进、定期通报、年底考核”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机制。

(三)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增强企业法治意识,明确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全面负责,督促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把“一岗双责”延伸细化到具体岗位、落实到具体操作人员。督促企业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防控制度,开展风险辨识、自评价、实施风险警示,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以及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实行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坚持问责与整改并重,充分发挥事故查处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的促进作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事故整改及防范措施的主体责任。

强化事中事后安全监管到位

)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制度,制定发布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季度、月度监督检查方案,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重点事项相结合的执法检查,提升监督检查实效。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完善安全生产违法举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

)强化安全生产执法监督

依法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和标准化。试行《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安全监管执法手册》,严格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完善对执法全过程的监督制约机制。做好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隐患排查、行政处罚等信息。

、强化重点行业领域源头防范

)进一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力度

以防范和遏制较大事故为核心,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重要岗位,抓住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2个关键,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深化专项整治,推动各项标准、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开展危险化学品、职业病防治、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事项安全专项检查。持续加强“两客一危”(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企业源头排查整改,以深化“交通大整治”为抓手,以“市级层面两周一整、区级层面一周两整”的频率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治理交通“顽疾”,探索建立长效管控机制。继续将消防治理工作与“五违四必”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城市管理顽症等深度融合,拓展城市消防高风险调研模式和成果转换,持续加大对消防专项调研的8类高风险场所以及“三合一”、群租等突出火灾隐患的督改力度加强对事故多发的建筑工地、易造成重大伤亡的人员密集场所等的监督检查聚集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设备,紧盯轨道交通、大型商场、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和锅炉、电梯、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关键,深入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公用民防工程安全使用管理及在建民防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加强非公用民防工程防护设施设备维护管理。

)深化危险化学品精细精准管控

全面落实《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以及《上海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三批 第一版)》要求,按要求推进“谁主张、谁举证、社会听证、属地报备”措施落地。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紧紧抓住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根据上海市出台的具体实施方案,强化法治,明晰责任,严格监管,精准施策,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

强化基层基础保障能力增强

)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逐项落实长宁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工作任务。抓牢关键领域和重点项目加强高危行业、重点工程、重点领域风险评估,细化分解落实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为2020年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奠定坚实基础。继续推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完成对2014年达标企业的复评和新增企业的初评。以规范达标企业管理为抓手,推动标准化管理体系真正有效运行,持续改进。

)积极培育城区安全文化

进一步贯彻落实《本市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宣传教育同业务学习相结合、同安排部署工作相结合、同服务基层相结合。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安全周”“道路交通安全日”“安康杯竞赛”“防灾减灾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等专题宣传活动,深化案例教育和警示教育,积极培育“三不伤害”理念,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发挥主流媒体在安全生产新闻宣传方面的主阵地作用,多媒体宣传、多渠道传播、多形态展现,把握主动权。

)加强应急管理和保障能力建设

利用上海市“3+X”平台,继续推进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信息互通共享和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报预警工作。督促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演练,督促企业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计划,开展应急演练活动着力抓好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伍实战能力和人民群众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务实推进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

以职业病危害较重用人单位为重点,继续推进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检查工作,加强抽查复核、总结通报,规范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和职业健康体检的落实。继续开展重点职业病危害行业、职业病多发单位监督性检测工作。做好年度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督促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用人单位加强职业卫生日常管理和培训。

)推进监管执法体制改革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上海市贯彻落实方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各项举措,加强基层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行政执法职能,强化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