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0年01月01日

为依法履行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科学规范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实际,编制长宁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

(三)《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

(四)《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

(五)国家和本市其他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二、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种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强化安全监管属地责任落实,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工作目标

科学合理安排年度监督检查的范围和数量,强化指导、协调、监督全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职责。 进一步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增强执法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加大执法力度和提高效能,为全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提供坚实保障。

(三)主要任务

1. 科学编制计划以风险防控为底线,以信用分级管理为基础聚焦风险等级高、危险因素多、生产规模大以及近年发生事故企业,科学编制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重点单位和重点检查范围。对重点单位实行“全覆盖”检查,对一般单位“双随机”抽查为主的检查。落实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全面提升风险防范和安全监管水平

2.加强全区联动。加强对属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指导力度,推动行业监管部门强化日常监管。区、街镇(临空园区)两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做好相互衔接,既避免无序的重复检查,又保证对重点单位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已纳入局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属地、行业监管部门参与检查,并履行日常监管职责。重点企业实现年度监督检查“全覆盖”,其他监管范围内企业推行“双随机”抽查。

3. 高效规范执法进一步强化投诉信访举报作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投诉举报较多、违法行为恶劣的案件加大查处力度。对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零容忍,增加执法刚性,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执法高压态势。严格自由裁量权使用,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廉洁。

三、执法检查的方式、范围、内容和分工

(一)执法检查方式

执法检查主要分为重点抽查、随机抽查、联合检查等检查方式,各项检查方式按照《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的规定开展。

(二)检查范围

以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企业,规模以上工贸企业(涉及有限空间的工贸企业)等为重点检查范围。

(三)检查内容

执法检查以行政权力清单为基础,以国家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相关违法行为为重点,主要采用抽查的方法对企业的台账资料、现场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双随机”抽查内容从“双随机”检查内容清单中选取。检查前应制定现场检查方案,现场检查按批准的检查方案开展。督查、巡查、联合检查等检查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

(四)检查分工

检查主要由工贸危化监管科组织开展,其他涉及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及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等事项或机构的检查,由相关科室根据计划安排或参与

四、监督检查安排

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留有余地”的原则,全年计划检查50家次,其中重点检查30家次占比60%,一般检查20家次占比40%。

(一)重点检查

1.结合企业类型、体量、风险、事故等情况,选取19家企业作为安全生产重点监督检查单位,实施1次检查,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每半年实施1次检查,计划检查 20家次。

2.结合国家或地区重大活动及国定节假日安全保障需要,选取部分风险等级较高或发生过事故的单位,会同属地、行业监管部门在重点时段开展检查计划检查6家次。(如遇重大活动另行增加检查频次)

3.开展“进口博览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为强化“进博会”安全保障会同属地、行业监管部门对“进博会”场馆5公里范围核心区域内安全生产重点监督检查单位开展督查,计划4家次,检查内容和时间按相关文件管控要求开展。

(二)一般检查

依据行政检查权力清单和“双随机”事项清单,开展以下抽查,结合本区工作实际其中1项以“双随机”方式开展检查,占一般检查比例40%。  

1.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带储存)企业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计划抽查7家次。

2.对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计划抽查8家次

3.对部分工贸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其中涉及存在有限空间作业企业计划抽查2

4.对部分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开展监督检查计划抽查 2家次。

5.对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开展现场核查,全年检查按实际数量开展

6.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开展监督检查计划抽查1家次

特种作业人员检查穿插在“双随机”抽查和重点时段检查企业中开展。

五、其他监督管理工作

(一)加大区安全生产监管指导力度

推进行政执法统计等联网直报工作。继续完善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以区监管企业为重点,对检查中发现的监管问题开展行政执法通报。对各街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纳入区年度工作考核。

)推动本区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指导各街镇、有关集团公司组织对已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企业进行年度自评更新,继续组织新增企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分级,落实风险分级管控主体责任。根据企业风险报告,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分级动态监管,构建本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长效工作机制。

(三)开展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通过“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的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行业协会等社会第三方组织开展,并对标准化建设推进情况进行抽查。

)其他有关工作

    依申请做好相关行政许可工作;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举报案件进行核查处理等;按照市、区的部署和要求,组织或参与相关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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