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发布日期:2012年02月13日
2012年是全面推进“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着力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攻坚之年。
2012年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按照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部署要求,以全面宣贯新修订的《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为契机,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监管,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着力推进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全年安全生产工作主要是:围绕“一条主线”,突出抓好“三项重点工作”,着力推进“二个基础建设”。即: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的意见》(沪委发[2011]20号)为主线,突出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源头治理、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保障措施落实,着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应急救援保障机制建设,不断提高城区安全总体水平,为实现城区运行和生产平稳顺畅、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保障。
一、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
(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督促、引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责任分解细化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员;加大新修订的《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宣贯力度,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健全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安全资金投入,改善企业安全基础条件,提升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落实岗位责任,规范岗位达标,督促行业企业制定推进岗位达标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岗位达标工作检查,做到“岗位有职责、作业有程序、操作有标准、过程有记录、绩效有考核、改进有保障”。
(二)强化政府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管,进一步规范区安全生产责任签约单位履职情况报告制度,加强对责任签约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监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规定,每半年开展一次督查,年终对各安全生产责任签约单位进行全面考核。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和监察装备保障,完善监管网络,进一步充实街道(镇)执法监察队伍。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严格安全生产执法,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避免交叉的原则和常规检查、专项检查、综合监管的分类,编制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明确相应的检查重点和检查内容,做到“年有计划、季有方案、月有分析、日有记录”。继续以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严肃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以安全生产责任制签约为抓手,以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为目标,加强对全区27家安全生产责任签约单位的履职考核。对考核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给予奖励,对安全工作不落实,管理不到位,整改不得力,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较大人员伤亡事故的,实行安全生产问责和一票否决,确保工矿商贸、道路交通、火灾死亡人数分别控制在市安委会下达的指标以内。逐步建立系统性、全面性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约束激励机制,着重突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考核,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
继续实施重大事故隐患通报、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社会公布制度。严格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完善执法程序,统一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格依法依规,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加强安全事故问责,对违反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企业或人员按上限进行处罚,对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并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以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源头治理为重点,更加严格执法监管
(一)继续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长效性、常态化、全覆盖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单位的排查治理的频次和力度,对排查中发现的显患、隐患,要明确责任主体,制定整改计划,建立隐患整改的销项管理制度,限时落实整改。区建交委、区质监局、区民防办、区房管局、区安监局等部门要开展以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地下空间、高层建筑、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道路交通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街道(镇)及集团公司要对所辖、所属的企业尤其是小建筑装潢单位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近期将要出台的《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排查、治理、建档、监控、资金保障、效果评价、奖惩等制度,要研究、梳理、解决重点行业领域中存在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重大事故隐患,要按照责任和督办的工作机制,对列入市、区、行业挂牌督办治理的,要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的定期通报、动态跟踪,接受群众监督。
(二)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各部门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条块协同,疏堵结合、建立长效的总体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严格安全生产执法,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安监部门要严格按照年度执法计划,对市报建报监在本区的重点工程(项目)以及区属重点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执法检查,开展加油(气)站及汽车维修店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积极组织和参与建设、房管、质监、消防、民防等专业条线的安全执法联合行动,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专项执法。
公安消防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作、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和“清剿火患”战役,强化高层建筑、地下空间、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重点单位、重要场所和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消防安全监管,会同建设、房管等部门加强居民住宅小区、建筑改扩建工程的监督检查,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维护社会面消防安全。
建设交通部门要在去年集中整治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切实排除安全隐患,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整顿规范建筑市场,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到“三个加强、三个并重”,即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做到立法与执法监督检查并重;加强市场清出管理,做好市场准入管理与市场清出管理并重;做好资质资格审批管理与后续安全动态管理并重。
质量技监部门要开展电梯维保质量的监督检查评价和电梯维保单位资质条件的专项整治。加大对大型游乐设施、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继续开展特种设备危险性评价和分级分类工作,不断提高行政监察工作效能。
公安交警部门继续加大道路交通“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客运车辆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从严整治超载超限超速和酒后、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降低事故总量。加强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车辆驾驶人从业资格、客运站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监管,依法查处客运车辆挂靠经营、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超载、超速、不按规定的通行时间、路线行驶的违法行为。
民防、公安(消防、治安)等部门要加大协同力度,继续深入推进早期公用民防工程使用业态调整,逐步淘汰早期公用民防工程中规模小、管理差、隐患大的使用业态。
三、以强化城区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保障措施落实为主线,全力确保城区安全
(一)加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区消防支队要全面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消防工作的意见》,着力强化社会单位消防标准化管理,全面落实建筑消防设施专业维护保养、年检制度,落实消防控制室专业人员值班制度,继续开展“四个能力”达标活动,组织“防火墙”工程三年达标验收考评。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积极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继续推行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严格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监督力度,依法打击非法经营、运输、储存、使用行为;加强烟花爆竹流向监管,逐步实行烟花爆竹(礼花弹)信息系统建设。探索建立消防信用等级评定、火灾责任保险等机制,运用市场杠杆加强社会消防管理。
(二)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区建交委要在全行业继续深化以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为重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一步完善全过程、全方位的标准化考核机制;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投入,推行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装备,逐步淘汰高噪声等落后的生产技术和设备。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对工程项目定期进行安全隐患和风险的排查分析。加强建筑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和依法监管水平。区房管局要加强房屋拆除工程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拆除项目备案报监制度;进一步理顺拆除施工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工作;加大拆除工地的检查、巡查和动态跟踪力度。
(三)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控。重点加强经营、使用环节安全管理。严格使用环节安全许可,加强行业管理。对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行业使用的,协调教育、卫生等主管部门加强行业监管,从采购、配送、使用、储存全过程进行监督、规范。做好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类和分级管理工作,推进企业建立使用监控于一体的重大危险源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加快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普查和汇总分析工作,建立本区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信息数据库。
(四)强化地下空间安全监管。区民防办会同区建交委、区公安消防支队、区安监局等相关部门要以“清剿火患”工作为契机,按照全面防范、重点监控的要求,对地下空间进行全面排查,加大地下空间日常安全检查的频次,加大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的宣传,培训力度;推广运用地下空间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子系统),为实现地下空间综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搭建平台。
四、以安全生产规范为先,着力推进标准化建设
各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市安委会印发的《上海市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区建交委进一步深化完善施工现场为考核基础、施工企业为考核对象的两个层面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企业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区消防支队要加大对烟花爆竹行业的指导力度,到2012年底前,所有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全部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区安监局要积极推进冶金、机械和危险化学品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达标工作。要把岗位达标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督促有关部门开展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各部门要以达标创建为抓手,规范企业安全管理,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加强指导和组织协调,抓好企业负责人的业务培训;强化对企业岗位达标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岗位达标的要求;适时总结和推广岗位达标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为企业之间相互交流学习提供渠道和平台;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岗位达标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落实企业责任。
五、以提升保障能力为本,全力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长宁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修订本部门、本行业和领域的各类安全生产专项、部门应急预案,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不同层级预案间的有效衔接,强化预案编制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预案管理的规范性。要督促企业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企业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建立预案数据库,年内完成所有高危行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备案工作。要大力开展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等领域突发事件的实战演练。要完善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学校、饭店、市场和高层住宅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灭火、疏散、逃生的指示标识和使用方法提示。要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救援演练和市民逃生自救应急演练。依托街道(镇)组织居民楼开展疏散逃生演练,各类学校每学期应开展逃生疏散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