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1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


发布日期:2011年07月27日

根据长宁区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及长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1年工作要点,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结合本区实际,编制长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1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效能。
  (二)工作目标。通过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的有序实施,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法定义务,加强安全管理,及时排查和整治事故隐患,确保不发生有严重社会影响的较大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平稳受控状态。
  (三)主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0】35号),以危险化学品等为重点,通过严格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推动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推进标准化建设,加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全面提升安全本质度,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行政执法对象
  按照“分级管理,属地监管”原则以及“三定”规定的职责,区安监局负责行政执法的对象为:
  (一)危险化学品单位及加油站。
  (二)小建筑工地等各类小企业。
  (三)涉及职业卫生健康场所。
  (四)对事故单位隐患整改情况开展复查。
  (五)安全生产培训机构。
  (六)参与建筑市场整治。
  (七)综合监管的相关专项执法检查。
  (八)各类相关信访举报的查处。
三、行政许可
  依法做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仅乙证)明换证工作,并根据市局部部署,实施职业卫生健康行政许可审核备案。
四、行政执法检查
  (一)检查方式及要求
  行政执法检查可采取定期检查、督查与抽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等方式,通过听取企业安全生产介绍、台账资料检查、现场检查、调查询问等形式。
执法检查应不少于2名执法人员,并视情组织专家参与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生产安全隐患的单位开具《安全生产监察指令书》,无安全隐患,填写《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企业负责人签字。各科室在执法过程中应根据《执法计划》要求,落实检查、督查和复查工作。
  (二)监管监察工作
  监察科全年计划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不少于320家次。
  1.事故查处:事故发生后,及时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勘察、事故调查等工作。
  2.来信来电来访的查处。
  3.小建筑工地:依据街道镇上报的《安全生产复查意见书》进行复查。
  4.小企业评估:根据市局部署和本区实际,继续开展小企业评估工作。
  5.联合执法检查:区建交委、区房管局、区质监局、区民防办等安全生产联合检查。
  6.整治规范建筑市场检查。
  7.对相关部门组织的活动,进行安全生产监管。
  管理科开展危险化学品检查、督查、复查和行政许可现场审查不少于200家(次)。
  1.对区重点单位的检查,每家单位全年不少于2次。
  2.对区教育局、卫生局下属单位使用剧毒、易制爆、易制毒等危险化学品的学校(28家)、医院(4家)开展联合检查和督查,每季度检查不少于25%,全年达到全覆盖。
  3.对加油站检查、督查每月不少于2家,全年达到全覆盖。
  4.对各街道(镇)监管的危化单位开展检查、督查,每街道全年不少于3家。
  5.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单位,无论新申请或到期换证均要进行现场审查。
  6.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每家单位全年不少于1次。
  7.不定期监督检查要结合重大活动、节日和高温、防汛、雨雪冰冻等不同季节、时期的特点,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督查。
  8.及时处置各类信访举报和按要求处置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
  职业健康科根据市局部署,实施行政许可备案,对职业卫生场所进行检查。本区共20余家,全年安排执法检查60家次。
五、其他执法监督及综合监管工作
  (一)加大对街道(镇)委托检查的指导,重点对街道(镇)小建筑施工检查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二)五月份举办一期25家安全生产责任签约单位监管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培训目的是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提高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安全生产检查能力,规范执法检查程序和法律文书的填写。
  (三)原则上一辆执法车每个工作日均要用于开展执法检查(周一、三监察科,周二、周四管理科,周五职业健康科),为了确保检查的频次和事前执法的力度,由局办公室适时向区机管局申请其它车辆用于执法检查工作。
  (四)抓好重要节假日和敏感时机的安全生产检查,根据任务的要求和工作需要,适时与相关委办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五)加大小企业评估工作的指导力度,确保今年各街道镇新增评估企业不少于10家,升降级比例按市局规定的执行。
  (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工作。
六、执法工作考评
  为确保本年度执法计划有效开展,各相关科室要按照局年度工作计划的任务要求,结合本科室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每季度末将完成情况及时统计汇总报办公室。局办公室将适时对科室每季度完成情况进行抽查、督查,并定期将汇总情况向局长办公会报告。

长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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