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8日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统筹发展和安全任务艰巨,全力稳经济防风险保安全责任重大。本区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突出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着力推进“四个强化”,着力提升“四个能力”,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为长宁打造“四力四城”,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一、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全主体协同治理能力
(一)全面履行党委政府领导责任
推动各级党委政府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
1.加强党对安全发展的全面领导。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法一条例(《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十五条硬措施”“本市78条工作举措”等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校各级领导干部教育重要内容,切实增强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自觉。(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区应急局)
2.以“重责任担当保一方平安”为主题,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各街道(镇)主要负责同志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谈安全话责任抓落实”活动,带动各级领导干部共同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决扛牢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签约单位)
3.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职责清单和工作任务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述职报告制度和带队督查检查机制。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情况纳入政府督查督办事项,开展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等专项督导检查,闭环管理问题隐患。(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签约单位)
(二)推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
持续动态研判行业领域、区域安全形势,及时跟进落实防范举措,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坚决守牢安全底线。坚持“三管三必须”,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把安全发展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生产生活生态各环节和各领域。
4.落地落细“十五条硬措施”和“本市78条工作举措”。始终把防控重大风险、减量防大(压减事故总量、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作为重中之重,逐项对照自查,找问题交清单压责任,开展风险研判和问题诊断,摸清抓准各领域风险隐患和项目审批把关、灵活用工安全管理、分包转包、层层转租等深层次问题,逐一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改要求。(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签约单位)
5.压紧压实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组织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加强社会面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应急处置准备。密切关注台风、寒潮、雨雪冰冻等天气变化,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分析、风险研判,及时下发工作提示,抓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签约单位)
6.扫除监管盲区。落实《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督促行业部门对矛盾突出、风险隐患较大的新行业、新业态、新能源、新材料、新工艺主动补位,防止“都管都不管”造成漏管失控。(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委编办、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签约单位)
7.加强治理协同。加强专委会(办)能力建设,更好地发挥专业优势和整体协作,履行议事协调职责。完善专委会(办)运作机制,充分发挥各专委会(办)作用。加强研究会商,建立“一主题、一报告”工作机制,抓住短板、紧贴实际,开展专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重大政策研究,提出解决之策、治本之策,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各专委会(办)牵头部门)。
8.加强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和管控。组织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推动街道(镇)开展行政区域内安全风险评估试点,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完善防控责任体系,落实专项资金保障,加大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力度,加强重大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监测预警和分级防控。(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签约单位)
9.指导完善基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工作体系建设。整合街镇管理服务资源,优化力量配备,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上海市社会消防组织管理规定》修订出台后,推动乡镇、社会单位建设专职消防队,社区建设微型消防站。(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消防支队、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街镇)
10.落实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制度。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完成情况“回头看”和区安全生产“四类清单”落实,以及区人大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隐患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巡查。严格实施安全生产、消防、灾害防治专项联考,把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委组织部、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签约单位)
(三)全面夯实企业主体责任
坚持安全生产高标准、严要求,依法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把风险管理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的全环节、全过程。
11.坚持示范引领。组织开展“责任主体谈主体责任”活动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推出系列品牌案例。大力培树标准化示范性企业创建,分行业选树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的典型示范企业,发挥“头雁效应”,带动行业企业管理水平整体提升。(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国资委、区属集团公司)
12.强化监管执法。按照分类分级监管要求,推动条块制定并实施年度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将本区域、本部门重点监管对象,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近3年发生过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单位,全部纳入重点检查范围,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街镇)
13.严格刚性约束。优化完善区属国企等单位年度考核。综合运用执法检查、标准化、诚信体系、举报监督等手段,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合力强化督查督导、巡查考核、约谈警示、挂牌督办、失信惩戒、行刑衔接等刚性约束措施,强化责任传导,层层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区国资委、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二、强化基层基础,提升全方位支撑保障能力
(四)加大法治建设力度
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积极推动安全生产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
14.依法规范执法。落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推动执法队伍对标达标工作。全面使用全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加快配备移动执法装备,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根据本市出台的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及时制定完善相关行业领域制度规范,完善应急管理执法监督规则,优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案例指导等举措,促进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法、规范执法。加大“四不两直”“双随机”、暗查暗访、突击检查的力度,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司法局、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街镇)
(五)强化协同治理能力
坚持规划引领,协同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高质量发展。
15.保障规划落地。组织开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落实“十四五”应急物资储备规划,构建以“政府储备为主、社会储备为辅”的多元化储备体系。出台消防站建设配套政策,推动消防站规划落地,加强项目审批建设。开展灭火救援装备专项评估,科学制定装备配备三年计划,启动新一轮消防车辆装备对标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消防支队、区规划资源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
16.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在“一网通办”门户增加消防公共服务事项,持续优化消防行政许可全程网办,将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深度融入“一业一证”改革。积极探索“好办”“快办”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行政许可更多领域适用,深化“全程网办”服务措施,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房管局、区市场监管局)
(六)强化社会多元共治
完善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机制,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城市安全治理新格局。
17.创新社会治理。推动安全生产融入“平安上海”“法治上海”“智慧城市”“城市更新”以及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等建设,多重任务叠加,压实公共安全责任链。通过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安全生产领域法治保障,运用科技驱动智慧治理,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更新,整体提升辖区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区政法委、区科委、区建管委)
18.强化科技支撑。聚焦城市运行、有限空间、消防应急、抗震韧性四个方向布局,开展基于智能传感器的危险化学品实时监测、重大安全风险数字化主动应急预警、城市高风险管线燃爆风险监测与预警管控、电动自行车充电和家用电器火灾智能监测预警、室内大空间生产与物流场所现场指挥调度和救援、基于物联网的火灾现场应急消防指挥等方面的技术研究和系统研发,着力强化全区作为中心城区的安全运行和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快推进“智慧消防”建设,汇集行业部门数据资源,构建消防监管大数据库,实现对单位和区域精准高效监管。(责任单位:区科委、区应急局、区国动办、区消防支队)
19.健全服务体系。聚合标准规范、技术服务、科研创新、宣传教育、人才支撑等资源要素,推进本区安全生产技术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动态管理,融合信用监管、行业自律等方式,进一步规范机构执业行为,提升机构技术服务水平。推动建立危险化学品、制造、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危险性较高领域提供重要设施设备维护检修等服务的第三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正面清单。完善评估制度,健全相关技术标准,将有良好资质、专业技术能力的第三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纳入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平台。加强安全培训机构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严防“走过场”返潮。完善预防、补偿和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严格落实高危企业全覆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强化对保险机构事故预防技术服务情况的线上监测和线下抽查。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险,完善社会化风险控制服务机构短名单制度,建立服务机构评价与淘汰机制。(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建管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推动群防群治。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科普宣传,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持续丰富、不断推动“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月、“全国交通安全日”、“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和“公共安全第一课”等活动取得实效。加强与社会主流媒体的深度合作,发挥应急安全科普场馆宣传阵地作用,打造群众身边的应急安全宣传品牌,扩大社会覆盖面。完善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发挥“12345”“随申拍”“人民建议征集平台”等主流渠道作用,有效处置市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风险隐患,提升市民群众融入社会治理的参与度、获得感和满意度。(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支队、区总工会、团区委、区教育局)
三、强化综合治理,提升全要素系统防控能力
(七)精准排查治理隐患
2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回头看”,建立专项整治成果评估推广应用机制,总结推广专项整治在责任体系、工作机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做法。(责任单位: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
22.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双报告”制度,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报告、挂牌、督办、治理等工作机制,强化上账、销账闭环管理。(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签约单位)
23.深刻吸取典型事故教训,组织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力、事故多发频发的地区,加强指导,实施“开小灶”整治,有针对性地进行督导和检查,精准帮扶,严堵漏洞、压减事故。(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签约单位)
24.紧盯厂房仓库等事故多发行业领域和承包商、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高发环节,开展专项治理,强化源头防范。(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建管委、区房管局、区国资委、区消防支队、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签约单位)
(八)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精细化管理
25.强化源头管控。从严把好危险化学品许可审查,规范优化审批流程,严格安全准入管理。按照“一企一策”整改提升方案,对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组织实施精准化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和治理整顿。(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各街镇)
26.强化风险防控。完善危险化学品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推动全过程数字化智能化转型。运用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预警系统功能,实施重大危险源企业三级包保责任人常态化、常压式管控。以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为重点,继续做好环境风险隐患和环保设施安全的排查工作,紧盯具有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蓄热式焚烧炉5类重点环保设备设施的企业,指导督促企业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完善全区油气管道保护管理体系,开展占压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加强高后果区管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发改委、各街镇)
27.强化能力提升。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强化危险化学品全链条安全生产监管,健全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查严处违法违规经营、运输、存储危险化学品等行为。(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教育局、各街镇)
(九)持续强化工贸行业安全监管
28.落实工贸行业重点企业基础信息报送工作,对危险化学品使用、有限空间等工贸领域重点单位的基础台账信息,进行再收集、再核实、再统计。(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各街镇)
29.巩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成果,全覆盖排查各类工贸企业风险隐患,落实一企一档,做到底数清晰,动态更新。(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各街镇)
(十)努力提升建设领域安全治理水平
30.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探索建立本区建设单位安全首要责任制,完善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持续开展一线作业人员工伤预防安全培训,全面恢复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制度。加强工程项目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和管理,制定风险管理清单,实行分级分类管控。建立深基坑、高支模、起重吊装、暗挖工程、幕墙安装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风险预警和联防联控机制,完善重大风险源辨识、申报、登记、监管制度,建立动态管理数据库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重大风险源管控平台,提升在线安全监控能力。以事故多发易发环节为重点,加强建设项目、住宅修缮工程、征收拆房基地安全监管,督促责任主体落实工程现场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责任单位:区房管局、区建管委、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镇)
31.巩固经营性自建房整治成果。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动态质检巩固排查整治情况,针对排查鉴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因地制宜落实分类整治措施,将依法拆除、重建、加固,与拆迁安置、集中居住、城中村改造等工作相结合,有序落实分类整治、逐栋施策、对账销号,彻底消除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加快构建城乡房屋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管理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区建管委、区房管局、各街镇)
32.提升燃气安全能级。推进老化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重点对2000年以前建设的市政燃气管道、庭院燃气管道进行全方位安全评估,制定更新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完善燃气经营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推动燃气行业数字化转型,提高服务、保障和安全管控能力。做细做实“为本区既有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更换燃具连接软管”和“为高龄独居老人加装燃气报警器”实事项目,完成既有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灶具连接软管及附件的更换工作。(责任单位:区建管委、各街镇)
(十一)着力强化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33.坚持综合施策,深化高层建筑、厂房仓库、大型商业综合体、农民自建房、电动自行车等重点场所和领域专项治理。紧盯“大(高风险场所)、小(小型场所)、老(老旧场所)、新(新业态)、疫(涉疫场所)”等重点方面分级分类、实施差异化监管,强化基层防火监督。依托城市运行“一网统管”,针对“多合一”“三合一”“九小场所”以及可燃易燃彩钢板搭建,开展滚动排查。全力推进老旧小区既有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加装消防设施和高层公房或售后公房实施建筑消防设施改造提升等区委、区政府实事项目。(责任单位:区消防支队、区公安分局、区建管委、区房管局、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签约单位)
34.推进消防标准化管理。分行业、分类别推动实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深化大型商业综合体、养老机构、医疗机构、文博单位、宗教活动场所、高层建筑、高等院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分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长效评价机制,继续推进全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物联网系统联网,推动各项具体管理措施常态落实。深化消防技术服务管理系统建设,创新开展“人联、质联、责联、物联”四网建设,引入消防技术服务信用积分、能力评价认证和红黑名单管理机制,推动消防技术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数字化转型。(责任单位:区消防支队、区商务委、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文化旅游局、区民宗办、区教育局、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签约单位)
(十二)全力保障城市交通运行安全
35.强化运输安全整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综合运用科技手段,开展风险动态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加大对“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运输车辆执法检查力度,深化交通事故预防“减量防大”专项行动,排查整治交通事故多发、安全隐患突出的道路,加大对交通事故责任倒查追究力度。持续推动“右转必停”举措和“一盔一带”行动,全面排查整治道路设施高风险隐患。(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十三)着力提升特种设备监管效能
36.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持续推进电梯专项监督检查、起重机械、场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大型游乐设施专项监督检查以及冬春特种设备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和重大活动重要时段特种设备安全保障等一系列特种设备专项整治行动和专项检查督查,健全完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治理机制和制度体系,防范化解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风险和区域性安全风险,筑牢本区特种设备安全底线。结合民生领域“铁拳”执法行动,聚焦电梯维保和检验环节、特种设备使用环节,有针对性推进特种设备领域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获证单位获证后监督抽查,巩固深化电梯按需维保改革和检验检测改革,强化智慧电梯建设,研究推进智慧监管在特种设备领域全面应用。(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
四、强化过程管控,提升全周期闭环管理能力
(十四)强化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立足防范在先,全面加强安全风险事前监测、预警、防控能力。
37.健全安全风险分析研判机制,定期编制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动态把握城市安全风险,建立城市安全风险管理信息平台,绘制四色等级安全风险分布图。强化各领域安全风险、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动态监测、预警、识别、评估和处置,加强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管理,强化大客流监测预警,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和疏导管控责任,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建管委、区房管局、区文化旅游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消防支队、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体育局、各街镇)
38.推动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基层防灾减灾能力。(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消防支队、区公安分局)
39.推进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示范应用场景建设,加强数据纵向贯通、横向联通与融合应用,充分支撑应急救援指挥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等前台应用。推进全区统一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系统部署应用。(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各签约单位)
40.深化工业互联网和安全生产的融合应用,以全市一批工业互联网标杆平台为示范,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围绕企业服务,提供协同制造,推进化工、工业计量、机械加工等行业和重点园区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应用,提升安全防控能力。(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十五)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坚持平战结合,加强应急力量建设,强化灾害应对保障、加快应急装备产业发展,全面提升“防风险、救大灾”的能力。
41.推进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加强区级应急指挥机构能力建设,探索构建扁平化指挥平台。结合专项预案结构化,理顺各类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和防范措施,完善应急指挥现场处置规程,统筹应急突发事件全过程管理。充实建强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健全应急救援专家决策参谋机制,强化军地工作会商、信息共享、联训联演等工作。推进完善基层应急指挥体系,推进以“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培训演练”等为主要内容的街道(镇)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和社区应急服务站(点)规范化建设。(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各签约单位)
42.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适时启动本区总体预案及预案管理办法编修工作,高标准修订本区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的意见》,统筹推进本区社会应急力量建设。组织综合演练,开展应急队伍技能比武竞赛,综合施策引导社会化队伍可持续发展,继续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规范化管理。(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各签约单位)
43.强化安全应急产业支撑。建立应急物资监测机制,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应急物资保障能力。聚焦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事件的预防和处置,遴选安全应急重点企业、产品,完善企业库建设,支持和培育重点企业发展,形成与中心城区相适应的生产能力储备和技术储备。支持符合条件的产业园区申报国家安全应急产业专业类示范基地,引导特色鲜明的安全应急产品和服务集聚发展。落实自然灾害防治装备现代化工程,推进安全应急装备攻关示范。(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商务委、区发改委、各街镇)
(十七)强化事故复盘工作机制
以事故为教训、以教训促警醒,全面检视事故整改落实,把吸取事故教训转化为系统治理和全链条防控的有力举措。
44.加强和改进事故统计和调查工作。完善事故统计和调查工作衔接机制,督促各部门、各街道(镇)和有关企业有效落实事故统计直报责任,及时做好事故举报核查工作。强化各类事故分析研判,适时发布安全防范预警。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手册,规范工作标准、程序。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并按时结案,依法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及时做好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和应对处置。(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支队)
45.建立事故复盘评估与总结提升机制。探索建立灾害事故调查评估机制,健全完善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后评估机制,明确后评估范围、程序和内容,加强评估专业队伍和技术支撑,提高后评估工作的科学性、整改措施的针对性。严格实施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机制,剖析成因,倒查追责,堵塞道路交通安全各环节存在的问题漏洞。研究制定非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政府组织调查和评估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支队)
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以及制定政府领导年度任务清单等要求,区安委会办公室细化分解了本意见,列出18项工作要点,作为区政府领导2023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区安委会成员单位、签约单位应按照分工,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抓好相关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指导协调,并将落实推进情况及时报区政府分管领导,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