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长宁区民防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3年01月04日
2022年,区民防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市、全面依法治区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2022年本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区民防办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进一步提高民防系统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
2、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民防工作法治化水平。调整完善权责清单,对民防办各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梳理,细化所有权力事项的对应的责任形式,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严格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全面深化一网通办改革,进一步提升服务能级。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民防审批审查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推进重大行政决定集体决策制度,聘任民防系统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合同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加强日常业务工作的合法性审查。针对拖欠民防工程使用费等纠纷,通过司法途径依法处置。建立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工作台账,将行政管理工作中发生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按照要求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同时,积极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通过区民防办网站等载体,主动公开相关行政信息和文件。
3、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年内先后组织制定、修订《中共上海市长宁区民防办公室党组工作规则》《中共上海市长宁区民防办公室党组会议制度》《长宁区民防办公室工作规则》《长宁区民防办公室主任办公会会议制度》《长宁区民防办公室“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多项重要工作制度,在民防系统全面推进实施,有效提高了民防工作的规范化、长效化水平。
4、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民防工程防护效能。不断加强民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类法制讲座和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区民防系统中有42人持有《行政执法证》,一线执法人员持证率100%。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执法责任制,以查处危害民防工程安全防护效能违法行为为重点,积极对民防领域各类违法行为开展执法。全年办理行政执法案件7起,均适用普通程序,作出罚款处罚5万元。未发生被上级机关变更和撤销行政决定情况,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未发生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情况。
5、进一步创新执法方式,优化营商环境。推行审慎执法、柔性执法,注重“无错不罚”“首违不罚”,积极转变执法理念,树立审慎包容的执法观,建立容错机制,杜绝一刀切和僵硬执法。对积极配合整改工作、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根据《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处理,受到了当事人的欢迎。由我区承办的现代广场免罚案例,成为全市民防系统首个适用免罚清单的案例,受到好评。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在工作中仍然存在重业务轻法治、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加强对相对人、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和政策宣讲上,也还需要进一步优化。
三、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区民防办党组书记、主任积极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纳入区民防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纳入行政执法培训等重点课程。2022年度,主要负责人多次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各种形式的法治学习培训。
在具体工作中,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强化责任、一抓到底。多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推进情况报告,积极领导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积极组织开展民防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主要负责人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坚持亲自参与、亲自审核,确保严格、规范、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的领导保障。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深化学习宣传,提升法治意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持续推动民防系统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全国防灾减灾日”“全民国防教育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推动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法治民防建设相结合,继续开展“民防进校园”“民防进社区”“民防进企业”等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细化制度规范,确保依法行政。以制度建设为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的有力抓手,进一步修改和制定一批民防系统基本工作制度,严格推进制度落地实施。
3、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服务能级。持续深化一网通办改革,优化政务服务。梳理区民防领域一网通办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各项要求,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方案各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