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国防动员办公室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03日

为深入推进和落实本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增强全民法制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本区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意见》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长宁区国防动员办公室普法责任制清单公示如下: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