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管理规定》和《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技术规范》有效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28日

关于延长《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管理规定》和《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技术规范》有效期的通知

沪房规范〔2022〕4号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关于延长《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管理规定》和《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技术规范》有效期的通知

各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各房地产估价机构,各有关单位:

经评估,2018年7月制定的《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管理规定>的通知》(沪房规范〔2018〕5号)《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技术规范>的通知》(沪房规范〔2018〕6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2022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