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公开(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06日
上海市长宁区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公开
(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长宁文化旅游系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上海市长宁区文化和旅游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一)长宁文化艺术中心,共4名
岗位1:舞台艺术指导,共2名;
岗位2:艺术创作,共2名。
(二)长宁区文化市场管理所,共1名
岗位:文化和旅游市场专员,共1名。
(三)长宁区革命文物陈列馆,共1名
岗位:策划和文献研究,共1名。
(四)长宁区沪剧传承中心(长宁沪剧团),共5名
岗位1:舞台灯光师,共1名;
岗位2:音响操作师,共1名;
岗位3:宣传推介,共1名;
岗位4:文旅融合及非遗传承保护发展,共2名。
二、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详见附件1《招聘简章》)
对《招聘简章》中的专业、学历、聘用要求、资格条件以及相关内容等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电话联系咨询。
(三)外省市社会人员(除2020年1月1日后毕业的国内外高等院校学生外),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三、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详见附件一。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7日9:00至2020年12月25日17:00时。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微信公众号,点击“招聘考试”菜单栏,选择“事业单位招考”进入报名系统。应聘人员需要提供下列报名材料(电子版):身份证(正反面);上海市居住证(外省市报名人员);最高学历、学位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国内院校非应届生提供,详见“学信网”)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国内院校应届生提供,详见“学信网”);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或其它相关材料。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应聘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
3、特别告知:
本次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发布招聘条件中具体岗位要求,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进一步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对本人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照《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二)资格审查
初步筛选根据报名者的申报材料,招聘单位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收到的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审核结果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进入笔试。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笔试环节,并下载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时间、准考证下载时间、笔试成绩查询时间视疫情情况等另行通知,详情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招聘考试栏目的有关通知。
笔试范围包括行政综合能力、专业知识等相关内容。考生按照准考证所列要求参与笔试,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二周后在“报名系统”提供自助查询,请考试人员自行关注,不再另行通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面试比例排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名单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安排另行通知。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以供查验。面试总分100分,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测试,包括考官提问、专业考核等环节。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择优录用。面试成绩于面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提供自助查询。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如若体检不合格者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单位将不予以录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学习工作经历。
如有进入名单的考生未能通过体检或考察程序,或者考生个人提出放弃资格的,招聘单位保留按照考试总分递补同岗位其他考生的权利。
(六)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长宁区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公布,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录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经上海市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和相关手续。
公示如有异议,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相关待遇
招聘人员属于事业编制内录用,具体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目前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为切实保障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报考人员必须至少提前14天完成“随申码”注册申请,考前14天原则上不离沪,在备考期间做好个人日常防护与健康监测。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应佩戴口罩,按要求出示“随申码”绿码,自觉配合体温测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否则取消考试资格。如有报考人员常住于中高风险地区(以考试期间政府公开发布清单为准),或考前14天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须提供考前7天内书面核酸检测报告(阴性)方可进入考场。
七、联系方式
政策及考务咨询人:胡老师
咨询电话:52309090
监督电话:22051252
附件:1、《长宁区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专项招聘岗位简章》
附件一:
长宁区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专项招聘岗位简章
序号 |
用人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简介 |
招聘人数 |
岗位类别 |
最低工作年限 |
政治面貌 |
年龄 上限 |
学历 要求 |
学位要求 |
专业 要求 |
其它条件 |
1 |
长宁文化艺术中心 |
舞台艺术指导 |
从事文化艺术演出现场管理、舞台监督、排练和指挥、演出流程控制及协调管理等工作 |
2人 |
专技初级 |
不限 |
不限 |
35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艺术学类专业 |
熟悉公共文化工作特点和活动规律,热爱文化艺术演出行业,了解基础的文化活动工作内容、职责和流程,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责任心强。有舞台监督、合唱指挥、现场管理经验者优先。 |
2 |
长宁文化艺术中心 |
艺术创作 |
从事戏剧编导、音乐创作等工作 |
2人 |
专技初级 |
不限 |
不限 |
35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艺术学类、教育学类、文学类、历史学类专业 |
熟悉公共文化工作特点和规律,热爱文化艺术创作和戏剧编导事业,了解掌握艺术创作和内容制作全流程,能够独立创作音乐作品或戏剧艺术作品,具有较强编剧创作能力或音乐艺术素养,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
3 |
长宁区文化市场管理所 |
文化和旅游市场专员 |
从事文化和旅游市场行业分析与统计、市场监察和指导工作 |
1人 |
专技初级 |
不限 |
不限 |
35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经济学类、统计学类专业 |
熟悉文化和旅游市场特点和规律,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对文化娱乐行业、旅游市场较熟悉,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沟通协调能力。需持有驾驶证,需经常夜间外出巡查监管。有经济师资格证书、统计师资格证书或资深文旅市场从业人员优先。 |
4 |
长宁区革命文物陈列馆 |
策划和文献研究 |
从事活动宣传策划、展览策划和文献史料研究工作 |
1人 |
专技初级 |
不限 |
不限 |
35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社会学类、教育学类、文学类、会展策划、历史学类专业 |
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独立开展展览策划布展和文献研究工作。有展览策划和文献史料研究工作者优先。 |
5 |
长宁区沪剧传承中心(长宁沪剧团) |
舞台灯光师 |
从事沪剧演出舞台灯光操作和舞台灯光效果设计工作 |
1人 |
专技初级 |
不限 |
不限 |
35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艺术学类、机械类、仪器类、材料类、计算机类专业 |
热爱文化艺术和非遗公益事业和舞台灯光师专业工作,学习掌握电声学、舞台灯光、乐理美学基础知识。能够掌握灯光系统使用方法,排除灯光设备及系统在使用过程中所出现的故障,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配合戏剧演出设计和完成舞台灯光效果。 |
6 |
长宁区沪剧传承中心(长宁沪剧团) |
音响操作师 |
从事沪剧演出音响操作和音效设计工作 |
1人 |
专技初级 |
不限 |
不限 |
35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艺术学类、机械类、仪器类、材料类、计算机类专业 |
热爱热爱文化艺术和非遗公益事业和音响专业工作,学习掌握电声学、音响技术、乐理美学基础知识。掌握基础音效知识,能够使用音响设备,能够排除音响设备及系统在使用过程中所出现的故障,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配合戏剧演出设计和完成声音效果。 |
7 |
长宁区沪剧传承中心(长宁沪剧团) |
宣传推介 |
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推广和讲解介绍工作 |
1人 |
专技初级 |
不限 |
不限 |
35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艺术学类、教育学类、文学类、历史学类专业 |
热爱文化艺术和非遗公益事业,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吐字清晰,普通话流利标准,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在宣传推广、讲解、演讲、主持等方面有特长者优先。 |
8 |
长宁区沪剧传承中心(长宁沪剧团) |
文旅融合及非遗传承保护发展 |
从事文旅融合活动策划和宣传推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和创新发展工作工作 |
2人 |
专技初级 |
不限 |
不限 |
35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艺术学类、教育学类、文学类、历史学类、管理学类专业 |
热爱文化艺术和非遗公益事业,具有开展文旅融合活动策划和组织实施能力,熟悉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基础知识,了解非遗传承和保护的意义和价值,具有良好的统筹规划能力和长远的开拓发展眼光,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有文旅相关活动策划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及保护性开发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