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公布“西郊公园象宫”“法华禅寺古井”为长宁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3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上海市文物保护条例》的相关精神,按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具体部署及“应保尽保”的工作要求,经征集线索、实地调查、数据采集、专家论证和部门征询,现拟将“西郊公园象宫”“法华禅寺古井”2处新发现点位登记公布为长宁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长宁区文物局提出,并写明文物名称、事实理由、相关依据、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事项。
公示时间:2026年3月31日-4月7日(5个工作日)
来信地址:长宁路599号12楼长宁区文物局(信封注明“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字样)
联系电话:021-22051266
附件:拟公布长宁区新发现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上海市长宁区文物局
2026年3月31日
附件:
拟公布长宁区新发现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 1 | 西郊公园象宫 | 虹桥路2381号 |
| 2 | 法华禅寺古井 | 法华镇路53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