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入境游街区标识标牌提升项目的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9月16日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 长宁区文化和旅游局

2.项目名称: 长宁区入境游街区标识标牌提升项目

3.项目地点: 长宁区旅游街区(含愚园路、武夷路、新华路历史风貌街区)

4.采购内容: 拟新增约12块标识标牌,构建覆盖愚园路、武夷路、新华路历史风貌街区的全域旅游标识系统。

(注:包含方案设计、标识标牌制作、现场安装调试及验收等全过程工作)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相关内容);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熟悉长宁区情况,能够响应并满足本项目要求,完成从方案设计、标识标牌制作、现场安装调试到验收等全流程工作;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询价。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上述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报名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三、报价文件及要求

      1.报价文件构成: 报价文件需包含以下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或公司简介;
      (2)营业执照、或专业人员相关作业操作证书或相关上岗证书(文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需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长宁区入境游街区标识标牌采购项目报价一览表》。

2.报价要求: 报价须为完成本项目所有可能发生费用的总价(闭口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材料费、人工费、安装费、调试费、保险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四、递交时间与方式

1.公告发布期限: 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22日。

2.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9月22日17: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恕不接受。

3.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取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步递交方式。

电子版: 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cnwhcy@126.com。

纸质版: 加盖公章后密封,直接送达或邮寄至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599号0802室(以送达时间为准)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宁区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599号0802室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021-22050802

长宁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9月16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