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廉租住房申请家庭复审公示(陈月峰、金淼艾)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13日
根据上海市廉租住房管理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工作,现将经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初审通过、并经区住房保障机构复审,符合申请廉租住房户籍年限、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等准入标准的申请家庭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单位:上海市长宁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盖章) | 公示时间:2025年05月14日至2025年05月16日 |
接待地点:威宁路258号六楼 | 接待时间:周一、周三上午9点——11点 |
举报电话:62915843 | 举报邮箱:cnzfbzzx@126.com |
序号 | 申请家庭成员姓名 | 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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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陈月峰 | 上海市长宁区水城路450弄6号104室(公共户) |
2 | 金淼艾、金婉馨、 金志杰、龚淑珍 |
上海市长宁区天原二村路6号103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