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租房(原廉租房)申请家庭复审公示(平龙弟、曾宝玲)


发布日期:2026年09月14日

根据上海市公租房(原廉租房)管理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公租房(原廉租房)申请审核工作,现将经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初审通过、符合申请公租房(原廉租房)户籍年限、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等准入标准的申请家庭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单位:上海市长宁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盖章) 公示时间:2026年09月15日至2026年09月17日
接待地点:威宁路258号六楼 接待时间:周一、周三上午9点——11点
举报电话:62915843 举报邮箱:cnzfbzzx@126.com


序号 申请家庭成员姓名 户籍所在地
1 平龙弟、平家荣 上海市长宁区泉口路72号101室(公共户)
2 曾宝玲 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1757号306.307室(挂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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