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房管局关于报送落实《上海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意见》的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26日

为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年度生态环境领域重点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相关工作要求,区房管局立足房屋管理领域污染防治职责,聚焦生活垃圾分类、雨污混接改造、修缮工地文明施工等方面,推进相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生活垃圾管理责任

(一)工作推进情况

区房管局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义务为核心,推动垃圾分类工作落地见效。一是落实日常巡查,根据《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关于加强本市住宅物业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物业项目经理落实每日自查制度,街镇房管机构落实每月排查制度,区房管局做好督查工作;二是强化督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住宅小区内由物业企业落实管理的垃圾厢房或堆放点未保持整洁的情况,在“上海物业APP”上开具整改单,督促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按照市相关规定进行记分处理;三是加强管执联动,区房管局和执法部门通过强化沟通、紧密配合,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劝阻、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违法违规行为,提升管理执法效率。

(二)工作经验特色

垃圾分类管理方面,健全考核评价体系。一是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售后公房一体化激励机制,通过第三方测评评估企业落实情况,对未达标企业及时通报街镇,并按规定扣除激励资金;二是将垃圾分类纳入物业服务企业综合测评体系,测评结果作为企业在本区业务拓展、绩效考评、创先评优、申报示范点等工作的核心依据,推动形成“优胜劣汰、失信失业”的市场环境,倒逼企业依法履约、守信经营。

二、加强精品小区建设等修缮项目规范管理

一是加强抑尘及降噪管理。区房管局督促总包单位制定并执行有效的抑尘措施,施工现场设置合理围挡,防止尘土飞扬;定期洒水降尘,确保施工区域湿润;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进行有效覆盖,减少扬尘污染;要求各参建单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风力较大的时间段进行施工,以减少灰尘和有害气体的扩散。同时为减少施工噪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督促各参建单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噪音扰民。

二是加强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区房管局督促各参建单位将暂时存放于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统一、分类堆放,设置指示牌,同时采取绿网遮盖及围挡等有效措施,避免影响小区内居民的日常出行。

三是加强日常巡查和整改落实。区房管局督促各参建单位开展全覆盖自查,并落实整改,形成闭环。2025年采取随机检查和定点检查的方式,累计开展在建修缮工地检查306次,出动607人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工地裸土覆盖不到位等问题,明确整改要求,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压实各参建单位扬尘治理主体责任。

四是加强对参建单位的环保法规和文明施工的宣传指导,引导树立“绿色施工、扬尘必治”理念,推动从“要我环保”到“我要环保”的转变,推动修缮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常态化、精细化、长效化,助力营造一个更加安全、整洁、有序的城区环境。

三、推进居住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作

(一)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方面

依据上海市总河长令2023年第1号《关于发布〈上海市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及《长宁区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区房管局在区雨污混接普查与整治工作专班的指导下,全面推进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整治工作。

经专班排查,长宁区分流制区域内存在雨污混接问题的住宅小区共计302个,其中72个小区结合精品小区建设同步推进整治,60个小区纳入长宁区雨污混接整治一期项目开展整治,170个小区纳入长宁区雨污混接管网改造二期项目开展整治。

截至目前,72个精品小区中已有51个完成整治,10个正在施工中,11个正开展方案编制,计划于2026年10月底前完工;60个一期专项改造小区已全部完工,正有序开展移交验收工作;170个二期专项改造小区按排水分区与地理位置划分为四个项目,已完成手续办理及招投标工作,于2025年12月进场施工,目前已进场22个小区,其中3个已完工,计划于2026年9月底前全面完工。

(二)住宅小区雨污水管网日常监督管理方面

围绕指导属地街镇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雨污水管网日常管理责任,聚焦雨污混接整治与长效运维,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一是规范交接流程,压实履职责任。严格遵循“改造前后产权不变”原则,在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督促代建单位联合各街镇,及时组织向小区业主大会完成项目交接,并签订代建单位、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责任协议,明确界定各方权责。二是明确运维标准,引导规范执行。制定住宅小区排水设施基本运维内容及标准,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参照落实。三是推动纳规管理,筑牢长效基础。坚持“运维与纳规同步推进”,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排水管网基本运维补充协议的同时,指导协助业主委员会修订小区管理规约,将装修阶段雨污排放规范、雨污混接禁止性条款纳入规约,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严格执行,从制度层面保障排水设施运维管理长效化。

四、做好拆房工地项目管理

2025年我局共监管拆房工地4处,均已竣工,竣工面积约13万平方米,目前无在拆工地,另有阶段性竣工工地3处。

一是严格把握拆房工地开工备案环节,执行资料三级审核程序,落实开工前现场踏勘和安全教育会议环节。加强工地日常巡查,做到在拆工地每周至少二次检查,其余形成检查记录,做好痕迹管理,确保有记录、有整改、有销账的闭环管理。全年共检查4处拆房工地,累计检查111人次,发现隐患51处,均已完成整改。

二是落实拆房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汇同区生态环境局明确工地扬尘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措施和安装点位,落实文明施工专管人员,建立联络机制,确保扬尘监测数据的及时响应;督促施工单位公布垃圾处置方案,接受社会监督;施工过程中严格监管扬尘喷淋措施的落实,重点督促破碎分拣等原监管薄弱环节的扬尘防控;环保督察复查期间督促一纺机工地全面落实裸土和未清运垃圾覆盖。

三是做好拆房工地建筑垃圾处置。重点抓渣土清运、覆盖、运输各环节,落实垃圾处置文件及方案的现场公示,明确垃圾专管人员,做好车辆进出监控闸机的安装,与市区市容部门联动,做到每辆车进出可查可追溯,从源头确保垃圾运输的合法和环保措施到位。同时,对48小时不及时清运的垃圾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密目网覆盖措施并喷淋降尘。

区房管局将始终坚持以生态环境保护为重要抓手,持续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工作措施,补齐工作短板,不断提升房屋管理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为改善小区环境品质、保障居民健康、建设宜居长宁作出更大贡献。



长宁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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