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首批存量商品房转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个人公积金贷款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24日
来源:中国建设报 2026-04-24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青岛中心”)主动作为、靠前服务,以收购存量商品房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为抓手,精准对接群众安居需求,为通过收购模式用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发放首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住房公积金力量护航缴存人安居路。
此前,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青岛中心出台了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专项政策。在首付款比例方面,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15%;在额度核定方面,贷款额度可按照正常缴存余额的20倍计算;在提取方面,保障性住房购房人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为实现缴存人“只跑一次腿”,青岛中心将业务办理地点设在青岛市城阳区市民中心,缴存人可一次性完成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抵押等一系列手续。同时,按照“抵押完成即放款”机制,抵押登记手续办结后,即可进入放款审核流程,工作人员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借款合同与抵押材料的最终核验。
相关负责人表示,青岛中心将持续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提升服务质效,加大对“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的支持力度,让更多缴存人通过住房公积金政策实现“住有所居、居有所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