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自照顾家人20年,却遭出狱的丈夫家暴!“升级版”人身安全保护令来了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08日
(8月1日),
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
司法解释正式施行,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正式签发了
司法解释施行后该院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今年7月19日,丈夫陈某与妻子在家中因琐事发生激烈争吵,期间,陈某情绪激动举起双手,还用身体压制妻子李某,并用手掐起妻子李某的脖子。
陈某曾经暴力犯罪入狱服刑20年,期间李某独自承担起抚养女儿、照顾公婆的责任。去年,陈某出狱后多次因琐事与妻子发生争吵,继而演化为对妻子进行威胁、殴打。目前,双方的离婚诉讼已被立案受理,由于担心丈夫在离婚过程中仍会打击报复,李某因此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最终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行为,同时禁止被申请人骚扰、接触申请人。
据悉,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反家庭暴力法创设的重要制度。根据最高法数据显示,反家庭暴力法实施6年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国法院共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0917份,有效预防和制止了家庭暴力的发生或者再次发生,依法保护了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
法官解读,相比已有的反家庭暴力法,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家庭暴力的形式,扩大人身安全保护令适用范围。明确冻饿以及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均属于家庭暴力,进一步明晰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保障家庭成员免受各种形式家庭暴力的侵害。
对于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行为,司法解释加大惩治力度,明确规定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符合刑法相关规定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
此外,司法解释在反家庭暴力法基础上,还对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情形进行了适当扩充,明确“年老、残疾、重病”等情况,可以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由相关部门代为申请。同时,司法解释还减轻当事人举证负担,明确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证明标准是“较大可能性”,而不需要达到“高度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