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偷猪肉卖钱 赞!警察巧识抓现行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12日
努力减肥的人都希望自己每天能够“掉肉”。张某真的是每天都从自己身上“掉肉”十余斤,却不是因为减肥。原来他是长宁某超市肉摊的员工,每天从市场偷拿猪肉藏在身上带出超市,然后再贱卖,非法获利1万余元。9月13号上午10点左右,华阳路派出所民警在视频巡逻中发现,长宁路凯旋路路口有一名男子鬼鬼祟祟地从裤兜、上衣口袋中掏出数包用塑料袋里裹的物品,并将这些物品藏在一辆电瓶车的车筐中,这个举动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我们从 14 号到 19 号,一直对他进行视频跟踪,发现他每天都在这个时间段把身上藏的物品放到他的车里面。我们觉得很可疑,20号即派民警去现场进行询问。”
华阳路派出所民警何嘉晨如是说。民警的到来,让该男子异常紧张,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袋子里竟然都是猪肉。面对民警的询问,男子支支吾吾始终说不清这些肉的来源。带着疑问,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继续调查。来到派出所后,该男子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原来他姓张,是中山公园商圈一家大型超市猪肉摊位的工作人员,从今年4月起,他开始把柜台的肉偷偷带出去,对超市谎称肉在销售过程中自然损耗;而对自己的朋友、邻居称自己在超市工作,能搞到内部低价猪肉。“据张某交代,他每天先把肉切成小块藏到更衣柜内,然后用休息时间把肉用塑料袋包好藏在身上各处,最后带出超市。”民警告诉记者,这些肉都被张某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兜售给了周围的邻居。由于价格明显低廉,向张某购买猪肉的人越来越多,每天能卖出 100 元至 400 元不等,张某累计获利 1 万余元。“他在超市工作,他说他能搞到超市内部低价猪肉,我就相信他了。”张某的邻居告诉记者,张某卖的猪肉价廉物美,“我看他卖的猪肉质量很好的,而且价格又很便宜,我就买了不少。”目前,张某因涉嫌盗窃罪被长宁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