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科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8日
负责本区各类房屋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 工作,协调推进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推进本区物业服务市场发展。负责本区商品房专项维修资金 归集、日常使用的指导与监督。负责对街镇房屋物业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协调,在街镇落实加强物业管理等基层服务和管理,协助做好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协助街镇开展物业法规政策业务 培训。负责对新长宁集团下属物业企业进行行业指导。
负责本区各类房屋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 工作,协调推进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推进本区物业服务市场发展。负责本区商品房专项维修资金 归集、日常使用的指导与监督。负责对街镇房屋物业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协调,在街镇落实加强物业管理等基层服务和管理,协助做好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协助街镇开展物业法规政策业务 培训。负责对新长宁集团下属物业企业进行行业指导。